论约翰穆勒的经济伦理思想研究

约翰·穆勒是西方*治经济学中一位极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治评论家和哲学家,他继承了古典经济学理论中功利主义的思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功利主义的修改和完善。在他的理论中,随处可以见到他对于整体 的思考和人性主义的关怀,在自由经济和国家干预*策中找到了一种折中的平衡。因此可以说穆勒推动了西方经济学伦理思想的发展,他的理论也成为后期学者研究经济学伦理思想的基本参考。

图▲*治经济学家约翰·穆勒

功利主义的主要思想

18世纪后期,西方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就是以社会财富增长为经济学研究的主要目的,发表了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学理论,形成了古典主义功利理论的雏形。功利主义的主要原则是强调集体利益 ,也就是说,以追求大多数人的幸福 化为最终目标,社会总利益的重要性应该大于个人的利益。19世纪开始,英国爆发了工业革命,功利主义理论思想也因此进入了*金发展时期。在此背景之下, 经济学家李嘉图又根据他多年来对市场经济变化的研究结果提出了一套新的经济分析框架。不过,李嘉图理论中提出的马尔萨斯人口理论和萨伊定律与英国当时发展的现实情况不符,引发了很多学者的批评。尤其是萨伊定律提出的“供过于求在长期市场上来看是和谐的”等观点,遭到了人道主义者的强烈批判。

图▲功利主义的伦理性

实际上约翰·穆勒也继承了功利主义的思想原则,但他却在传统的功利主义思想上结合伦理学和哲学,对功利主义提出了一种符合伦理的解释,使其能够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穆勒以斯密提出的经验主义为出发点,试图对李嘉图主义进行修正和补充。穆勒在《*治经济学原理》一书中,首次对之前他所服膺的边沁功利主义进行了批判,并且以自己的理论解释了功利主义所必须遵从的基本原则。他重新定义了功利主义所说的“快乐”的含义,并客观说明了他所理解的公平和正义。穆勒的理论中充斥着大量的对社会福利和个体基本利益的关怀,也让他的理论更加能被人道主义接受,最终奠定了他的经济学思想在古典主义理论中的重要地位,对于马克思主义*治经济学理论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如何衡量社会总利益

功利主义思想的核心原则就是以达到社会大多数人的幸福 化为最终目的,但是社会中大多数人的快乐和总利益又是如何来衡量的呢?传统意义上,我们认为人的快乐就是吃饱喝足,再深层次的就要追求精神上得到的满足。穆勒强调功利主义主张的快乐虽然也可以指肉体上的富足,但更重要的对于精神层面上得到的快乐。他指出仅仅是感官上获得的快感是 的一种快乐,而他们更多的是强调精神上的富裕,要做一个永远不知道满足的苏格拉底类人物。这个回答在伦理上基本符合大众所普遍认同的“精神是上层建筑,比单纯的物质满足更高级”的观点,不过既然快乐又可以分这么多类型,功利主义要实现的快乐又怎么去定义呢?

对此穆勒表示,由于快乐或者不快乐都是一种主观上的感受,并且对于不同阶级的人他们的快乐与不快乐的标准也不一样,没有办法进行直接的衡量。所以穆勒提出可以用能够产生快乐和痛苦的东西来计算快乐的多少,他将社会总福祉分为物质财富和*治权利两种。简单的来说,如果社会上给个人的权利和财富分配的越多,那么每个人的快乐也就越大,这跟事实基本上也是符合的。但是如果要考虑到社会总福利的 化,在进行资源分配时势必要造成某些分配的不均衡,那么少分到的一些人就会感到不快乐甚至痛苦。那么一味的追求总福利 是不是就损害了这些人的快乐呢?对于功利主义的批评者也是从这一角度来反驳,例如阿玛蒂亚·森就认为,在考虑社会总福利的时候难免就会忽视其他的非效用因素,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主观能动性等方面。

是否要牺牲少数人的利益

诚然,如果只考虑社会总福利而不考虑社会中每个成员被分到的福利多少,那么难免就会有时候为了整体的利益而牺牲少数人的利益。但穆勒提出这一行为与功利主义是否公平正义没有关系,这是遵循了边际效用理论中的递减原理。即物质产品的平均分配有利于社会总福利的 化增长,但社会中完全的平均也不是公平合理的。对此穆勒讨论了人们口中所说的公平正义的实质内涵,来论证它与实现社会福利 化的关系。穆勒认为,大家一般说的“正义”实际上细分还有五种含义,即遵守纪律、维护个人权利、得到其应得的、守信和对待每个人平等。从这其中可以归纳出,人们对于正义的要求集中在获得应得的权利和正当要求上。所以用伦理学家和法理学家的语言来讲,正义是一种强制性的义务,要实现正义那么 不可侵犯基本权利。这也是公平正义跟仁慈一类的美德 的不同之处,仁慈虽然也是属于美好的道德品质,但不包含权利的观点。也就是说道德不是强制性的,我们可以鼓励仁慈等道德品质,但是没有要求别人仁慈的权利。反之正义则是要尊重其他人的基本权利,这是一种强制的义务。

图▲利益的分配

明白了公平正义的本质,再探讨正义与社会总福利 化的关系就更让人能够理解了。穆勒表示,在人类众多的权利和利益当中,其中安全利益是所有利益中最重要的。别的例如说财富或其他的利益,在必要时是可以被摒弃的,只有安全利益是必不可缺。因此在要实现社会大多数人幸福 化的时候,如果需要牺牲一些人的利益,那么安全利益是最重要的底线。举个很极端的例子来说,比如有五个病人需要进行器官移植,而隔壁病房住着一个健康的人。按照社会总福利 化的观点,是否应该牺牲这个健康的人来换取五个病人的康复呢?对此穆勒就表示,如果要牺牲健康的人,那么就已经损害了他的安全利益,这样的所谓公平并不在功利主义讨论的范围里。甚至对于功利主义来说,如果为了救一个人的性命而必须抢劫或偷窃,也是被鼓励的一种行为。因此功利主义的实施与公平正义原则并不矛盾,功利主义在追求社会总福利的同时已经排除了很多极端不公平的福利分配方案。

穆勒还先行地提到过遗产继承的问题,他认为遗产继承既属于个人的权利,又体现了利益分配的不公平性。因为遗产也是属于个人一个比较重要的特点,是自然而然就获得了的一种权利。资产阶级一直将遗产的继承看作是个人隐私,是不允许外人侵犯的。但另一方面,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遗产使得竞争双方在进入竞争之前就已经处在了不平等的地位上,是危害自由竞争的根本原因。因此穆勒主张要限制遗产继承的数量,来控制社会中各方利益的矛盾差距。超过的部分遗产将被视为是不公平的,可以被征用于社会公共福利等项目,也可以征收遗产税,来纠正这种社会利益的不公平。由此可见,社会利益分配中并没有 的公平或平等,有很多时候它是一种既复杂又矛盾的情况。但穆勒在论证中所体现出的充分的人道主义精神,让他有别于其他的*治经济学家,为新古典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起到了关键的影响。

图▲遗产继承问题

功利主义还存在不确定的长期效应

除此之外,穆勒还强调社会中的利益分配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而是复杂、不可定性的。除了刚才提到的,在利益分配时不能侵犯个人的基本财产安全,还要考虑分配时造成的长期效应。在进行利益的分配时,不仅会对社会总福利造成短期的直接影响,还会对后续长期的分配有影响。比如在进行经济物质分配时,是否会影响以后人们的合作意愿,有些时候这可能比短期的直接影响更加重要。因此穆勒也指出,不能用传统的*治经济学家的老派心理来看待社会资本和财富。当一个社会的总福利已经实现富裕了以后,就要着眼于个人更关心的问题,即实现财富和机会的平等。穆勒还提出了 的两分法,即财富的产生是自然经济法则,而分配则是社会人为法则。对于社会分配问题,只有那些对社会有积极作用的人制定的分配法则,才能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不过穆勒没有考虑到生产对于分配法则的影响,使他的二分法则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考虑到社会中利益分配对社会总福利的直接影响,和未来难以预料的长期影响效应,穆勒又在功利主义的原则上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其一是在社会总福利分配时,要坚决尊重个人的基本*治利益,保证个人权利不受到侵犯。这一点也是在公平正义原则的基础上提炼出来的,可以避免社会与个人利益冲突时所产生的矛盾,有利于衡量具体的*策是否可行。第二个限制条件则是适当保护在公平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保证社会底层阶级的基本经济物质利益。这一条件其实也是为了缩小社会个体中的福利分配差距,不让功利主义思想下的*策实施太过两极分化。而且这两点限制条件,更有助于人们在制定分配规则时考虑到长远利益的影响,会使得功利主义相对来说更加公正。虽然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仅靠这两点限制条件还不足以解决公平分配与社会总利益 化之间的矛盾问题,但他却为后期*治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完善的思路。

图▲功利主义长期效应的不确定性

在穆勒之后,马歇尔和帕累托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引入了“生产可能性边界”和“帕累托 ”等概念来衡量“社会总幸福 化”,并成为了最主流的经济学伦理框架。庇古又根据功利主义中所说的“社会总福利是个人福利之和”创立了福利经济学,将功利主义又得到了新的延伸。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指出,功利主义理论是*治经济学派中心照不宣的前提,是一门真正的科学。他又在穆勒的功利主义上进行批判和完善,提出了自由经济主义必然消亡的马克思主义*治经济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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