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从起,房产所有人无偿将产权转让给他人的,受赠人应当对受赠房屋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取得的捐赠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缴纳应纳税款意外收入率为20%,但是,直系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与和继承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在下列情况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儿、孙子、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负有直接扶养义务的扶养人或者扶养人;
三、
财产税是在捐赠和继承之前征收的吗?
那么,是不是之前房屋赠与和继承都是征税呢?
不。房屋捐赠和遗产继承通常免征个人所得税。
早在出台的《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上述三种情况的,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一*策的变化是,过去无偿捐赠的房屋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现在按“偶然所得”征税。
原来,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其他所得”项目被取消,根据原税法“其他所得”项的相关*策文件,应作相应调整。因此在本公告中,部分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偶然所得”项目征税。
税费没有变化,附带所得适用税率为20%,与原“其他所得”税率相同,纳税人税负不变。
小王是否连续花费多少钱,捐赠和转移?
新*出台后,北京的王大爷一直在尝试结算,如果他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转让给儿子小王,他怎么能交最少的税?
位于北京的王大爷房产面积为90平方米,价值万元。
继承
继承父母财产权的子女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小王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少量的登记费和产证印花税。
如果小明想再次交易房产,继承的房屋只有满足五个独特条件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应按房价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礼物
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应缴纳3%的契税、转让税登记费和产证的0.05%印花税。
小王在房产再次交易时,应缴纳房价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
对于非直系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与,赠与人视同销售,按照出售的房屋征收增值税和附加税;受赠人还需缴纳需按“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此外,根据之前北京的限购*策,受赠人小王必须具备购买资格才能接受赠品,转让登记完成后,捐赠房屋将计入孙子所有的房屋数量中。就相比较而言,房屋继承没有资格要求。
转移
契税:一般为房价的1%(首套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下为1%,90平方米以上平方米以下为1.5%,平方米以上为4%);个人所得税的1%(如果房产证已办妥5年,且是唯一居住在该房屋内的人)。
因此如果小王不考虑再次出售房产,最划算的方式是继承,其次是捐赠。直系亲属之间的礼物需要支付略高于3%的税款,如果是万的房子,3%的税就要多交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