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叔叔却从中获利,网友直呼继承

前言

现在独生子女的时代结束了,网友们表达了一些个人认为继承法对独生子女不公的观点。认为继承法不公平,明面上是赡养老人,实际上是打着这个旗子,瓜分独生子女父母的遗产给叔伯姨母那一辈。

网友认为独生子女的父母去世,祖辈参与遗产分割十分不合理。他认为独生子女只需要支付赡养费就行,不需要再给老人分割一部分的遗产。老人大把大把从死者身上捞钱,自己不花,转继承给其他子女。若是其他子女对老人不好的,赡养费都不出的,却可以通过父母拿到兄弟姐妹的遗产,怎么想都是个不合理的强盗逻辑。

不过这个网友的观点是错误的,我们来详细说明一下。

先说明这个网友想表达的意思,举个例子。老李头有两个儿子,一个是李大,一个是李二。李二生了个孩子叫小李,不幸的是,李大发生意外,离世了,因为过于突然,他也没有立遗嘱,没有指定自己的财产由谁来继承,那么就按照法律程序分割。

李二留下了万的存款,按照继承法的顺位顺序,小李和老李头各自拿了万。又过了一段时间,老李头的年纪也大了,因病过世,因为儿子李大已经去世,那遗产就由孙辈小李和儿子李二分割。

这些被继承的遗产里面,从儿子李大那里得来的万元自然也在里面,按照法律规定,两人平分,就这样,李大遗产只有00万让孩子拿到,其余万便宜了自己兄弟。

网友就据此认为继承法不公平,凭什么李二可以利用这个继承李大的遗产,这是从老李头那里转继承走了原本是小李的钱。首先我们讲一下“转继承”这个概念。

网友觉得,李二获得这笔遗产是靠转继承,这里说法有误,对转继承这个概念的含义理解错了。我们依然用举例的方式来讲解,“转继承”到底是什么意思?

如果先去世的是老李头,老李头有一套价值万的房产,在没有特别遗嘱说明的情况下按照法律程序平分,李大李二各拿万。不过这房子的分割还没扯清楚,李大也不幸走了。

这个时候,老李头和李大都走了,李大的财产理所应当应该由孩子小李全部继承,那小李还能代替自己的父亲分割老李头的财产吗?答案是可以。

如果一个人去世,孙子辈其实是没有继承权的,并不是写在继承法中的继承人,意思就是小李是无权继承老李头的遗产的,只有爸爸李大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但是恰好这个时候李大去世了,小李不能继承老李头的财产,但可以继承李大的。不过这个时候小李就可以通过“转继承”,代替父亲李大的名义,参与老李头的遗产分割,也就是继承房子的一半。

所以转继承是发生在遗产还没有分割完毕,继承人就去世,继承人的继承人代替他/她分割这笔遗产的情况。

网友认为的李二转继承了李大的遗产,这里说法用错了。但是这名网友描述的情况确实是存在,我们不能否认,网友用错了转继承的概念,他说的这个现象的确是有的。不过也并不是全部,只是继承法中的一个现象。

前文说道老李头的遗产有一套万的房产,以及从儿子李大那里得来的万存款,这两样财产都由李二和小李分割。老李头的老婆和父母、兄弟姐妹早就去世,李大也走了,他的继承人只有李二一个。

这个时候根据规定,遗产全部由李二继承,不过,小李可以使用代位继承也就是类似于刚刚的转继承。原本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李大去世了,他的直系亲属子女小李代他参与分割父亲的遗产。根据这个规定,小李能拿到父亲的万存款,和爷爷的万元房产,不赚不亏。

若是老李头的房产价值比李大的存款更多,比如老李头的房产价值万,小李分了万的房产,和父亲的万存款,相当于损失万,换了套万的房产钱。

小李不属于老李头的法定继承人,可能还是未成年的他甚至没有能力赡养过老人,老李头也没有遗嘱留下,本身是不能继承的。但是代位继承这时候就起了作用,保护了小李。

如果老李头生前没有什么财产的话,那小李确实吃大亏了。老李头没什么多余的遗产可以留下来,小李只能看着父亲的万存款让叔叔白白拿走。

就像前文说的,若是老李头还有其他遗产,甚至是个富翁,有大量房产、股票、现金。那失怙的小李就损失父亲的一百万,代位继承到更多遗产。

结语

法律条文是要在具体情况下使用的,现实情况多种多样,朋友们不能只看到一面就以偏概全,我们要具体分析现实场景和法律条款的适配程度再下结论。

今日议题:父亲去世后,叔叔却从中获利,网友直呼继承制度存在漏洞,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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