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遗产分割前不幸离世,将启动转继承

何谓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律的通情达理体现于此,如不幸在遗产分割前与世长辞,自己应得的遗产并不会因此流向别人的钱包!将作为自己的遗产,由自己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下面通过一则真实判例讲述何谓转继承,雷爷爷与刘奶奶系再婚夫妻。婚后生育雷小叔。雷爷爷再婚前育有一子一女,即雷大叔与雷二叔。刘奶奶再婚前育有一女盛阿姨。雷爷爷于年去世,刘奶奶于年去世,雷小叔于年去世,雷二叔于年死亡。雷小叔经法院判决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雷大叔、雷二叔为监护人,他们是雷小叔同父异母的哥哥。雷小叔未婚无子女,无第一顺位继承人。雷二叔与张阿姨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张小美、张小花。雷爷爷与刘奶奶婚后于年购买上海市青浦区门面房。年,盛阿姨、雷大叔、雷二叔、雷小叔就上述房屋达成了遗产分割协议,这四个人是雷爷爷和刘奶奶的全部子女。约定盛阿姨占上述房屋的5/32,并将此份额以元的转让给雷大叔、雷二叔、雷小叔。需注意,如果不想要不动产的产权,也可以要求其他共有人折价补偿给自己。于盛阿姨而言,一别两宽,这是既省钱又省力的办法,当然,日后房屋的收益也与自己无关了简言之,盛阿姨退伙了!转让后,雷大叔、雷二叔各占上述房屋的11.5/32,雷小叔占上述房屋的9/32。因为雷小叔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在份额上也要被压一头吗?具体情况不知,但份额是这样确定的。该房屋现处于出租状态,每个月租金为5,元。年,雷小叔与世长辞,他终生未娶,无子女,父母早已离世,属于他的房屋份额将何去何从?根据《民法典》第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被继承人雷小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雷小叔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有他3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雷大叔、雷二叔、盛阿姨。然而,雷二叔于雷小叔去世后不久也去世了,此时遗产尚未分割完毕,故发生转继承,其份额由其继承人共同继承。雷小叔原本拥有的9/32份额将一分为二,分别加到雷大叔和雷二叔的头上。转继承,解决了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不幸离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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