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爱心大使 http://hunan.ifeng.com/a/20180514/6574807_0.shtml中国人素来看重家庭观念,“有房才有家”的想法下,房子成为了不少人幸福的寄托。“丈母娘经济学”和学区房的现实需求,使得许多家庭因为房子而上演着各种离合悲欢,因为房子引发的婚恋矛盾甚至社会矛盾屡见不鲜。有人可能会说,房子是用来住的,但是不得不承认,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我国大多数城市房价已经让普通人高攀不起了。对工薪一族来说,即使在大城市工资1万,面对三四百万的房价来说,要攒够首付,也需要很多年。对农村人来说,买房就更难了,因为数据显示,近6亿的月入千元收入者,大部分都在农村。另外一个数据又让我们回归理性,根据央行的数据,城镇家庭户均住房套数为1.5套。这已经超过了国际上1.1套房子的均值。总量上,我国的住房是过剩了,但是从结构上,很多人“被平均”了,有两套以上房产的比例高达31%。一边是房价高,普通人很难买得起,但在婚房、学区房等各种现实需求下,又不得不借钱买房;另一边是有钱人拥有大量房产,在房价上涨过程中财富也在增值。未来,我们就必须面对一个事实,就是房产继承问题。大多数一二线城市,一套房产的价值就几百万了,如果子女能够完全继承下来,可能半辈子都不用奋斗了。有人会觉得,自己打拼下来的财产当然是给自己的亲生儿子了,有什么好争议的呢?但是从年起,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新规在继承财产方面有了很大的变化。如果不注意,即使是独生子女,也不一定能够完全继承父母的房产。第一,继承范围扩大。新规下,增加了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为代位合法继承人。在特殊情况下,会有少数财产由堂兄弟姐妹继承的情形。案例一,小明是单亲独生子,小明的父亲有一个弟弟,就是小明的叔叔,小明的叔叔有一个儿子,小光。小明的父亲先于小明奶奶去世,小明的叔叔也在小明父亲奶奶去世之前去世,那么小光就有权利代位继承奶奶可以继承的来自小明父亲的财产份额。此外,《民法典》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意味着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有继承权。第二,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财产赠予国家或者个人,也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过去,独生子女们享受了来自父辈、爷爷辈6位长辈的宠爱,甚至出现了一种专属于他们的称谓——“小皇帝”。集全家宠爱于一身的独生子,也想独享父母的财产。根据很多人的传统思想,父母奋斗所得的财产当然是归自己的儿子,即使生前不立遗嘱,也是理所应当,但是从明年起,这一点就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如果儿子生前没有尽孝,父母可以立遗嘱将财产赠与他人,也可以设立信托。案例二,老王有一个独生子小王,小王常年在外地工作,很少照顾到老人。老王平常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是麻烦邻居小李。老王过世之后,小李居然拿出一份文件,要求小王配合他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原来老王在生前和小李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根据协议,小李为老王养老送终,老王愿意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小李。小王虽然生气,但是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他也无可奈何。这样一来,那些对父母不尽孝的子女,真的不能直接就继承父母的房产了。第三,继承权有丧失和例外的情况,但给予继承人悔改的机会。《民法典》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①故意杀害继承人,②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③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④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⑤以胁迫手段妨碍被继承人设立或变更遗嘱情节严重的。案例三,老李有一个独生子小李,老李晚年时体弱多病,小李觉得照顾老人麻烦,经常打骂老人,那么,是不是小李就丧失了对老李名下房产的继承权呢?不一定,因为《民法典》又规定,后三项行为中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如果小李后来反思悔改,获得老李原谅的,也不丧失继承权。这一点告诉我们,父母在世要多尽孝道,即使短时间内有不孝行为,只要情节不是太严重,就应该及时改正,争取父母的原谅。第四,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都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相比以前的公证遗嘱有最高优先权,《民法典》增加了几种立遗嘱的合法方式。据《民法典》第条到条,自书遗嘱没有要求必须要有见证人,但是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都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案例四,老王有一个独生子小王。小王在外地工作无法照顾老王,于是请了一个保姆小张。老王在病重住院期间,小张照顾老王。一年后老王过世,小张却要求小王配合他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小王疑惑不解,原来在住院期间,老王就承诺要将房子送给小张,小张还录了音。小王却质问,这份录音遗嘱是否有两个见证人在场呢?小张无话可说,因为根据《民法典》,录音录像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否则是无效的。第五,继承权男女平等。《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可以继承的财产份额,一般应该均等。案例五,老张有一儿一女,女儿出嫁后,儿子小张和老张一起生活。老张去世后,老张名下的房子拆迁,由于生前没有遗嘱,小张就独自占有了拆迁所得的还建房。老张女儿表示不满,小张却认为自古财产就应该给儿子,而且自己照顾老人多,房子理应给他。《民法典》新规发布后,老张女儿就可以要求补偿了,因为法律规定了,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六,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出售也变困难。《民法典》中,居住权是一个新名词,如果租房,在法律上最长只能签订二十年的租房合同,但居住权一旦设立就有效,双方可以就居住多久自由约定,可以是二十年,也可以是五十年。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出租,想出售也很难。虽然《民法典》没有禁止对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出售,但流通性大打折扣,因为居住权人可以一直居住在房屋内。案例六,老王有一个独生子小王在外地发展,老王过世之后,小王想把老王的房子卖掉,却被邻居小李告知,因为小李经常照顾老王,老王出于感激之情给小李设立了居住权,如果小王把房子卖掉,就侵犯了小李的居住权。小王无可奈何,只能悔恨之前没有好好照顾老人。中国老百姓七成以上的财富集中在房子上,关于房产财富的传承,也是《民法典》中的重要内容,新规发布后,对继承父母房产方面有很多的改进,新规在很多方面也在告诫世人,父母在世,应该多尽孝道。《民法典》在继承方面有许多新规定,如继承的范围、继承的方式、继承权的例外等等,多读《民法典》可以帮我们更好地保护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常识》精选月销量¥39打开百度APP立即扫码购买购买已下架此外,在婚姻家庭、物业、产权、合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也有许多新规,如离婚会有“冷静期”、流浪狗伤人投喂者将担责、熊孩子任性打赏主播可追回、买房“跳单”违法等等。如今一本《民法典》+《法律常识》只要28元,买回家随手翻翻,有法撑腰,遇事不慌张!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tzrz/74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