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富兰克林说过一句话:唯有死亡和纳税无可避免。
目前,我国税法*策将着力点已经从企业向个人转变。
这意味着未来个人所得税纳税识别号会成为自然人合法收入判断的重要依据。
但是对于保险避税的话题,真的像某些业务人员宣传的那样神乎其神吗?
既只要买了保险就可以避税,买了这一款保险您的纳税问题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国外已经征收遗产税国家的一些先例。
美国遗产税的税率非常高,因此它也被视为“死亡税”。
美国分为联邦税法和州税法,每个州对遗产税的规定都不一样。
联邦税法遗产税的起征点每一年都会变化,年为万美元。
所以,美国的遗产税基本属于富人税。
我们再来看看和我们同处于亚洲的日本,日本实行的是累进制的税率法,最高遗产税的档位可高达55%。
我国目前还未开征遗产税,在全球范围内,凡是开征遗产税的国家都会有一个配套税种-赠与税。
换言之,有遗产税的地方必然有赠与税。
所以有些人妄想通过类似于离世前把财产一次性赠送给子女的方法来进行避税,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遗产税和赠与税本来就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双胞胎。
那么,买保险究竟和避税有什么关联呢?
先交税,再继承,这是大多数遗产税国家正确的继承和缴纳顺序。
一个家庭的优质资产越多,意味着子女在继承财产的时候需要交的税越多。
在这个时候,保险的作用就开始显现出来了。
保险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就是充当子女继承遗产前所需缴纳的遗产税。
但是领取的身故保险金一定要大于或至少等于它所需要缴纳的遗产税。
这就是利用身故保险金,保证遗产继承的顺利完成。
所以说,保险是现金传承之王,但保险避税不是绝对的,要根据法律架构合理安排保险的种类。
懂法律更保险,我是学法懂法的独立保险经纪人,你的专属财务风险管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