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如何继承自己是否拥有继承份额继承

作者:北京臧云律师一、遗产继承的方式1、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原财产所有人)在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遗嘱订立的形式分为以下几种: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等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抚养协议:随着老龄化加剧,一种集养老、遗产分配的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出现。被继承人为了照顾自己老年生活,与扶养人(非儿女,因为儿女具备法定的抚养义务)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去世后,其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4、法定继承(最常见):在上述情况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由于中国人在讳于谈及生死和财产,因此法定继承是继承中最为常见的情形,但是,法定继承所引发矛盾最终走向诉讼的也非常多。)二、继承份额及顺序1、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无人继承,公示期满后收归国家和集体所有。3、法定继承份额:继承人的达成协议有限,如果没有协议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中有生活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三、遗产范围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上述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继承法》第三条对遗产范围进行了规定: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赠予所得的财产。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6、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着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臧云律师接受朝闻天下采访四、应注意的有关问题1、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2、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4、养老金、退休金、伤残补助金等等属于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不能被继承的。5、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的,应当就其遗产先偿还债务,偿还后仍有剩余的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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