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定继承,为什么还需要立遗嘱听听资深律

北京中科白颠疯曝光 http://hlj.sina.com.cn/fashion/sy/2016-07-28/detail_fashion-ifxunyya2542267.shtml
明天和意外不知道谁会先来,很多人觉得自己还很年轻,身体也好,立遗嘱这件事,没必要着急;还有很多父母觉得自己只生了一个孩子,财产肯定都是独生子女的,没必要提前立遗嘱。事实真的如此吗?

以前在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写遗嘱,原因主要是:

第一,钱财不多,人们没有多余的钱,所以,自己去世之后,也留不下什么东西,所以都不愿意写遗嘱;

第二,大家普遍认为写遗嘱都是快要去世的人才干的事情,自己生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写遗嘱,比较晦气;

第三,自己只有一个孩子,所以,想着以后的财产都是孩子的,也就没有必要写遗嘱。

但是,近年来我们经常能看到,在家里老人去世后,尸骨未寒,亲人却为争夺遗产而大打出手。因为,在咱们中国人的传统认知中,是没有“遗嘱”这个东西的。或者说,就算知道,也会因为晦气压根儿不想立遗嘱。

想法很简单,但结果就导致,很多家庭都因为处理不好亲人去世后的财产分配,最终导致导致亲人反目,家庭矛盾升级。

立不立遗嘱有什么差别?

法律中关于遗嘱的定义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说白了,遗嘱就是对自己死亡后的财产和事务作出的“交代”。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不作出“交代”,在自己死亡后,财产会流向何处。

1、有遗嘱的话,遗产会按照遗嘱来分配,大部分人之所以立遗嘱,就是想把更多的遗产给某个或某几个继承人。

比如说,老张有2个子女,其中老大对他的照顾较多,老张想把遗产多分给老大一点;或者,老张已经给老大购置过房产,出于公平,他的遗产不想再给他了等等。这种情况下,立遗嘱就能保证自己的遗产定向传承,避免给家人带来罗乱。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第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即如果不明确在遗嘱中指定自己的遗产只归属子女一人所有,那子女按照继承的方式取得该财产,则该财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没有遗嘱,遗产会按照继承人的人数来分配,大概率是平均分配。

《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没有资格继承遗产的。我们先来看一个例子。

小王爸妈拥有一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小王爸爸名下。由于小王是独生子女,所以父母觉得没有必要立遗嘱,他们以为去世后房子自然归女儿所有。

世事难料,小王爸爸突然意外离世了,由于小王母亲还健在,房产问题就被搁置,等小王妈妈也离世后,小王去办理房屋过户时,却被告知不能办理。为什么呢?因为小王不是唯一继承人。

问题出在小王父亲死亡时,小王的奶奶还没有去世,因为小王爸爸没有遗嘱,所以小王奶奶也是小王爸爸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小王爸爸遗产。所以在小王爸爸去世时,在属于小王爸爸的一半房产中,就包含了要给奶奶的1/3,也就是说奶奶能得到整个房产的1/6。

不过,在小王妈妈去世前,小王奶奶也过世了,奶奶那六分之一的房产份额又要分给奶奶的继承人,奶奶除了小王爸爸之外,还有其他一儿一女,也就是小王的姑姑和伯伯也有份,奶奶这六分之一,就又分三份,一份由小王代位继承她爸爸的份额,另外两份由小王的姑姑和伯伯继承。

万一在小王继承之前,姑姑和伯伯中哪一个去世了,姑父伯母还在,姑姑叔叔又有各自有几个子女……完了,这事情就变得更麻烦了,房子还可能有姑父、伯母、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的份了。

因此,为了保证百年之后,晚辈之间、大家庭之间能和睦相处,请提前筹谋,把身后事以遗嘱的方式确定下来,避免产生纠纷。

遗嘱如何设立?

现如今,随着大家经济水平提高以及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遗嘱。立遗嘱是立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只要有遗嘱人自己的意思表示,遗嘱即可成立,是单方法律行为。

订立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算合法有效: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立遗嘱的资格。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法律规定的遗嘱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五种。

最后,归根结底,到底有没有必要立遗嘱呢?

问三个问题就明白了。

1.继承人均分您的遗产同不同意?

不同意,立遗嘱

2.子女继承遗产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给不给子女配偶?

不给,立遗嘱

3.是否有其他人对您有特殊的意义,财产不想给自己的继承人?

如果是,立遗嘱。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cyrz/49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