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淡日子:是这样的,我呢和前夫结婚20年了,因为是包办婚姻,婚后生活一直很平淡,本以为就这样过一辈了,后来因为孩子上学的事情闹得不愉快,两个人也慢慢地分开生活。
去年我和前夫协议离婚了,依然住在一起,所以家里人都不知道,孩子也不知道。上个月,我婆婆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子,现在问题来了,前夫拒绝和我分这套房子,但是结婚几十年,我对待公公婆婆一直很好的,算是尽到了儿媳妇的责任了,我认为我有权利分这套房。请问律师,这套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律师说法: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公婆死后,对于继承而来的公婆遗产,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除非有遗嘱指明只给其儿子一人的。
具体到网友的例子,该网友去年已经和前夫协议离婚,两人离婚已经是既定事实,虽然两人依然对外宣称夫妻关系并共同生活,但是这种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规定,同居期间的财产不能适用法律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来处理,即同居期间一方继承的遗产不属于双方共有,只有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才能主张分割。同居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取得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处理。一方去世,另一方也无权以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因此,公婆的房产网友是没有资格要求分割的。
值得注意的是,该网友已经和前夫离婚,所以无权对公婆遗产进行分割。那么没有离婚的呢?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有无遗嘱
公婆遗产的继承,规定是在死者死亡后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需要按照死者 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需要注意的是,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
所以,在死者无遗嘱指定儿媳妇继承前提,儿媳是没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
儿子如果是在没有遗嘱指定前提办理的继承,继承得到的遗产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儿媳妇有一半权益。另外规定:儿子如果先于老人死亡,儿媳妇继续赡养老人,那么儿媳妇可以作为老人 序列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