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某公司职工因病去世,公司给该职工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元,丧葬费元,共计10元。该职工的儿女安葬死者共花费多元,之后其妻子提出分割抚恤金和丧葬费。
本文作者丨李萍律师
今天遇到一个
某公司职工因病去世,公司给该职工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元,丧葬费元,共计10元。该职工的儿女安葬死者共花费多元,之后其妻子提出分割抚恤金和丧葬费。
由于该职工在生前立有遗嘱,对抚恤金进行了处分,归在儿女名下,要求按遗嘱分割。后协商无果,职工的妻子来咨询是否能进行诉讼。
首先,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和丧葬费是公民死亡后依据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的相关费用。因此,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通俗来说,区分一项财产是不是遗产,关键得看财产取得的时间是在该公民死亡前还是死亡后。
其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自然不可以继承,但可以分割。
抚恤金是公民死亡后,由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其本质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
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如何处理,法律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但在实务中,一般参照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并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告别仪式费、购买骨灰盒费、骨灰存放费等,是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既解决死者家属在殡葬花销时所遇到的实际困难,也符合我国社会道德的要求,同时也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抚慰。
丧葬费如果超支则可以要求与其他继承人或近亲属共同分担,而不能直接从抚恤金中扣除。
给付的丧葬费超过实际支出的,超过部分可同抚恤金一起参照遗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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