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遗产继承范围,但仍有4类遗产,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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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民法典》的颁布自今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新版《民法典》继承篇对《继承法》的十处修订。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修订就是关于遗产的范围。

按照《民法典》 规定,遗产范围界定的特别“简单”:

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这条新的调整,意义重大。在当今老百姓日常生活中,财产类型呈现出多样化趋势,包括了诸如房子、车子、票子等常见的有形财产,还会有很多诸如虚拟货币、媒体账号、游戏账号等“值钱”的新兴的虚拟资产。

似乎简化了对遗产的定义,实际上扩大了遗产的范围。

以直言不讳的措辞,拆开以上条款,只有四个关键词:生前、个人、法律、财产。

事实上,遗产的边界是如何界定的?哪种遗产是可以继承或不能继承的?

四类不能被继承的“财产”

01.去世后获取的抚恤金

死亡之后获取的抚恤金(包括赔偿金、丧葬费等等),是不能继承的,因为这些财产不符合“生前”条件,不能被视为遗产。

问题一:抚恤金有什么用途?

抚恤是为伤残人士或死者家属支付的费用。津贴是国家根据有关规定为特殊人员提供的慰问金(包括精神慰问金和物质慰问金等)和经济补偿。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直系亲属,二是主要依靠其生前扶养。两者必须兼备,缺一不可。

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以下几个特征(针对全世界):

这是为了死者的家庭,而不是为了世界本身。所以,不为世界留下遗产。领取抚恤金的人是去世界各地的直系亲属那里,或依靠去世界各地的生前扶养。分配对象也就有了定义。

第二个问题就出来了:什么叫直系亲属?

在我国,直系亲属的定义并不十分明确。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采取了多数情况下的判断标准:配偶,孩子,父母。在这些情况中,子女、父母都包括生(生父母、子女)、养(养父母、养子女)、继(养)(继父母)三种情况。

这个定义,和抚恤金的分配“惯例”有很大关系,我们稍后再详细说明。

至于直系亲属又分直系血亲、直系姻亲,包括祖辈、孙辈等,请参考相关资料,这里不再赘述。

三是抚恤金不属于遗产,应如何分配?

根据惯例,抚恤金按法定继承分配(与遗嘱无关)。这种做法与(针对直系亲属的)养老金的定义相一致,也符合上述范围的定义。

所以,习惯分配的原则是:法定继承人平分。与此同时,在后事处理过程中,法定继承人应平摊费用。

02.“不合法”的财产

对于绝大多数老百姓来讲,辛辛苦苦自己赚得、自己花钱买的,还能存在“非法”的情况?

存在。

我们不讨论那些依靠非法经营所得的财产,毕竟是极少数。这里谈一点非常常见的财产类型:房产。

当前涉及“非法”房产的类型主要是小产权房。这类房产不能继承!

为什么要谈论这样的房产,是因为目前我国小产权房的数量相当大,原因很简单:便宜。为何便宜?就是因为里面没有土地出让金。

众所周知,商品住宅价格构成中,土地出让金、建安成本、开发商利润是三大要素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在这些费用中,土地出让金是成本中 的一部分,而且其所有权性质必须是“国有”而非“集体所有”。

“不动产登记不能使小产权房合法化”是国家三令五申的要求。因此,继承人希望通过继承实现小产权房的转让,目前无法办理。而对于小产权房引起的产权纠纷,双方当事人都不能依法解决。

不要在这里抱怨,不要在这里讨论。这只能说:自己承担风险。

03.非个人财产

事实上,有两种常见的情况:

,夫妻共同财产

举例来说,去世生前名下有一处房产,但该房产是由配偶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在这个时候,房子就不能作为遗产来处理了,而只能归世界所有的那一部分——因为房子并不完全属于它自己。

现实中也出现了许多类似的问题:

老人家名下的房子,人走了,怎么就不能全继承过户?老人家的房子,愿意给谁就给谁,凭什么不愿意给?…

说到底,这是因为财产的一部分,并不属于自己。

第二,已经被他人所拥有的财产。

下面给出一个例子:

儿子要买房子,但没有购房资格,于是自己出资,用父母的名字买了下来。家长们也写下遗嘱,将来把房子留给自己。

因此,儿子意外身亡。这时,媳妇说这房子是我们出的钱,儿子死了,房子应该归我。

同样的情况,儿子出资购买的这套房子,也不能被认为是“私人财产”,因为这套房子在他生前并不属于他自己。

惟一可以解决的办法,就是:向世人生前求偿,由继承人追讨。先决条件,就是要给世人留下借条。

04.非财产

遗产等同于财产。所以,不是财产的,就不能被继承。

有些朋友询问过:我父母之前住的是公租房,父母去世之后,我可以继承么?或者,我可以继承承租权么?也有朋友问道过:我的房子,给我父亲和继母居住的。父亲去世之后,我能把房子收回来、把继母“赶”出去么?还有朋友问道过:《民法典》把“居住权”正式写入法条了,居住权是不是也可以继承?……其实,这就是对于“财产”这个概念混淆的地方。

自己生前“占有”的,不一定是自己生前“所有”的。财产和权利,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权利≠财产。

承租权、居住权,这些都不属于“财产”范围,都没法继承。能够继承的,只能是去世人有所有权的财产。

判断的依据,就是财产是不是登记在自己名下、或者登记在与本人具有共有属性的配偶名下。其他任何情况,都不属于“财产”的范围。

遗产”的界定,本来不是一件让人费解的事情。

但是,现实情况太多、太复杂,原则上都好解释,但是具体到千家万户,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判断不清楚到底哪些是遗产、有多少是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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