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岁老人偷娶保姆,老人去世后子女和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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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段子:

上海一位68岁已退休的大学教授,男,丧偶,因为没人照顾,找了位46岁的阿姨做保姆,月工资。半年后,教授觉得阿姨人好,做事也干净勤快,遂向阿姨提出不如二人结婚一起过日子。

本以为保姆肯定会同意,谁知道保姆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保姆吐槽:现在我照顾他,他一个月要给我开,要是和他结婚了,我还是要照顾他,但是这他就不用给了,怎么都是我吃亏啊。

现在,段子成了现实:

年5月,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月退休金一万多的老人和年轻的保姆偷偷结婚,老人去世后,子女和保姆之间因为遗产的事打起了官司,不过这个保姆可没吃亏。

本案判决书

案例

李某出生于年,退休前系新疆某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李某和周某于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并未生育子女,领养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分别取名李一、李二。

年,61岁的李某离休。

年,72岁的李某和妻子周某因感情问题离婚,法院判决位于乌鲁木齐市的一处房产归李某所有,李某需补偿周某15万元。离婚后,老人的生活由其养子和养女照顾。

年,85岁的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时年55岁的女子赵某,二人相谈甚欢。李某将赵某带回家,告诉李一李二欲请赵某为保姆照顾自己,每个月给赵某元钱。李一李二认为父亲年纪大了,确实需要保姆在身边照顾,再加上当时李某的离退休工资每月一万多元,足以支付聘请保姆的费用,也就没反对。

老年人相亲

让李一李二没料到的是,年3月,父亲李某与保姆赵某偷偷登记结婚了。对于结婚的事,父亲和赵某有意隐瞒,直到年6月李一、李二才知道,尽管他们认为保姆赵某和父亲结婚可能有其他目的,但木已成舟,也只能默认。

年5月,91岁的李某去世,单位为其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元、丧葬补助金元,合计元。该笔款项全部由赵某领取,另外赵某也占有了李某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中心的一套房产。

李一、李二认为房子赵某住着就住着,也没办法,但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26.7万元不能让赵某一个人拿,遂将赵某告上法庭,要求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办理继承。

一审

本院一审法院-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本案诉争对象是李某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

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是国家在相关人员死亡后,发给其亲属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性的金钱支付,发放对象是死者近亲属。

主要目的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近亲属,以及对死者尽了主要义务或者与死者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应属于近亲属的共同财产。

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不是逝者的遗产,他们本身就是给逝者近亲属的一种精神安慰或经济补贴。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一般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在司法实践中,分割抚恤金根据实际情况,以照顾、救济主要或者大部分依靠死者生前抚养的且目前生活困难的亲属为原则,由近亲属进行分割。

一审中,法院参照民法典关于遗产继承的规定,认定由赵某、李一、李二3人平均分配该笔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除去赵某为办理李某后事支出的2万元,其余24.7万3人均分,要求赵某向李一、李二支付16.5万元。

一审宣判后,赵某不服提起了上诉。

二审

本案二审法院-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姆赵某提出了2点理由,认为该26.7万元应该全部给自己:

1、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李某的遗产,不能按照《民法典》条规定平均分配。死亡抚恤金的目的是抚慰依靠死者供养的亲属,自己作为李某的合法妻子,为了照顾李某已经多年未工作,现在年纪大了也无收入来源,李一、李二作为李某的养子养女,但均已成年并成家,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不应该是抚恤对象,因此李某的死亡抚恤金应该全部给自己。

2、即便按照遗产来继承,李一、李二作为李某的养子养女,在其父亲在世时不仅未尽孝,反而未经过李某和自己的同意,擅自取走李某银行卡上的元,李某去世后李一、李二也未支出任何丧葬费用,因此二人不应该分配遗产。

李一、李二则细数了赵某的种种行为,认为赵某存在骗婚的嫌疑,属于诈骗。

1、赵某和自己父亲结婚动机不纯。赵某初到自己家是保姆身份,每月工资余元,但二人于年3月登记结婚,双方结婚时,父亲已经86岁且身患疾病,赵某55岁,双方年龄相差三十余岁并无感情基础;

二人结婚前未告知自己,婚后仍继续隐瞒,直到一年后自己才知道。父亲生前多次说过结婚是由赵某提出,并威胁若不结婚她就离开,当时父亲在老家生活起居由赵某负责,若离开老人将会面临无人照料的危险,赵某存在威胁老人的嫌疑。

2、赵某已经通过婚姻获取大量财物。父亲退休后每年的工资约13万元,父亲和赵某结婚5年来的退休金均由赵某掌控,数额约65万元,而且父亲与赵某结婚前有一定数额存款,也由赵某掌控。

赵某在和父亲结婚前还存在借贷关系,但该笔费用自始至终未归还父亲,结婚后,赵某提出与父亲各出10万元在银行购买理财,收益共享,父亲将10万元交于赵某处,该笔款项目前也不翼而飞。

3、赵某称自己兄妹二人不孝纯属诬蔑。父亲在和原配妻子离婚后,一直是自己兄妹二人照顾父亲,该时间持续了25年,如果自己兄妹二人是不孝之人,又怎么么会照顾父亲长达25年?父亲和赵某结婚的5年,自己也完全不存在对父亲不管不问的情况,父亲的后事自己兄妹二人都有参与,有相关票据为证。

4、自己兄妹二人也是合法的抚恤对象。自己兄妹二人目前均已50多岁,无固定职业,正因如此父亲为照顾子女生活,提出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在此情况下自己才从父亲卡中支取7万元,该事项赵某知晓,当时并未提出异议。

因此,赵某称只有她生活困难是不对的,她手里掌握着父亲多年来的存款,还有一套房,另外赵某还有3个孩子,生活不困难,自己兄妹二人才比较困难。

李一、李二还提出,如果赵某认为该笔抚恤金归她自己所有,那就提请法院对父亲留下的房产按照继承有关规定进行分配,自己兄妹二人应分得三分之二产权,赵某应分得三分之一产权,请赵某立即搬出该房产。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策,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系死者死后形成的,由相应部门及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的费用,享受该费用的直接权利人属于死者近亲属,本案中赵某、李一、李二作为死者近亲属,均有权享受该费用,因此平均分配并无不当。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赵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从本案可以得到哪些启示?

1、李一李二本可以争取更多遗产,却放弃了。

根据《民法典》第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 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顺序的人先继承, 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本案中,李一、李二作为李某的养子养女,具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对于父亲的遗产,二人和父亲的配偶赵某具有同等的继承权。因此,李一、李二有权起诉赵某,要求合理分配父亲名下房产、银行存款等遗产。

2、老人结婚不仅是感情问题,也是经济问题。

近一段时间来,老年人相亲的节目火爆网络,不仅老年人爱看,不少年轻人也爱看。大家爱看老年人相亲节目有两点原因:

一是老年人活了大半辈子,比较通透,知道婚姻中什么最重要,什么样的人才是最适合自己的,这对年轻人是个启示。

二是老年人相亲不可避免会涉及到将来的死亡问题和遗产继承问题,这个过程会产生很多有意思的矛盾,大家爱看这些矛盾。

老人相亲热闹场面

实际上这些矛盾非常真实。就像本案一样,李某的原配妻子和李某一起生活了42年,只得到了15万的房屋补偿款,而保姆赵某只和李某一起生活了5年,却得到了一套房子(李一、李二主动放弃继承权),还有李某的存款。

这种分配方式从某种角度来说有失公平,但却是合法的,因此尽管李某的养子养女有意见,却也无可奈何。

3、结婚证很重要,它绝不仅仅是一张纸的问题。

在这个快节奏时代,不少年轻人认为两个人只要相爱就好了,何必拘泥于结婚证这种形式上的东西?事实上结婚证是双方关系的法律认定,如果没办证那彼此就是路人甲。

有了结婚证,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一切收入,都是夫妻所共有的,也只有有了结婚证,一方才能在另一方去世后合法地继承遗产。

对于老年人来说,领结婚证确实应该慎重。本文开头段子中,保姆拒绝了教授的结婚邀请,显然过于粗暴。

站在保姆的角度,她可以询问教授,其名下是否有房,是否有存款,是否愿意立下遗嘱在死亡后这些遗产由自己继承?

站在教授的角度,如何合理地分配自己的遗产,让配偶满意,让子女满意,避免百年后子女和老伴儿为遗产问题对簿公堂,也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站在子女的角度,首先应该支持丧偶父母追求自己的爱情,让他们的老年生活更加充实,但也确实有必要提高警惕,避免老年人因为一时冲动被抱有不良目的的人所利用。

参考资料: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赵XX、李XX等所有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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