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他们唯一的不动产给离家很远的女儿,迫使另一个孩子签承诺放弃父母的遗产,不承担赡养义务。问题是外地女儿每年来一次,家庭承包土地的劳动、生活费基本上没有付出,在签订协议之前,当地的女儿已经照顾父母十多年了,因为她伤心,她只是被父母利用,被迫签署协议,现在她也偶尔在新年假期去看望父母。如果家长有急事,医院做简单的护送。
孩子们的付出太多了,孩子们应该赡养父母,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条文的法律义务。
首先,家长很困惑
父母也应该公平对待孩子,不管贫富,他们都是自己的孩子,手心手背是肉,一碗水要调平。
无论家长的心态如何,都要考虑客观实际情况,其他地方的孩子虽然前途无量,家境殷实,但久久不归,当父母不能依靠他们时,他们又能依靠他们吗?更何况,如果你是家长,一旦生病需要手术或需要陪护,孩子能及时回来吗?
乡下的孩子可能有点穷,但他每天都能看,一旦有紧急情况,他可以去拜访他!这就是孝道,看着有钱能干的孩子,赡养父母是没有用的。
有远见卓识的父母对身边的孩子比较好,毕竟这个孩子有条件养活他们,外地孩子有钱,但抓不到人,等于零,金钱买不到幸福,金钱也代替不了支持!
所以,父母把自己唯一的房子给外地的孩子,外地的孩子需要的时候不能回来照顾,他们还强迫家里的孩子放弃财产继承,放弃孩子对自己的赡养,这是个老傻瓜!
二是未给予的财产是否不能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是法定的,由公民强制执行,不会随着其他条件的变化而消失。
如果子女与父母签订书面协议,父母放弃赡养,只要父母不反对或起诉官员,就证明该协议是父母自愿签署的,这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子级无法支持此没问题。
如果父母仍然要求支持,孩子们必须支持他们,协议的签署是无效的,因为他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本合同或协议内容与法律相抵触,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无效!
如果你放弃财产,你可以违反协议。因为你之前已经处理了十多年,你被迫签署了一份放弃协议,这不是你的真正意图。
他表明父母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来抚养他们的孩子。
有遗嘱的,依照第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子女继承不动产的权利是平等的
如果父母有一个以上的子女,他们在接受父母的财产继承方面是平等的。
如果父母将财产交给自己的一个子女,让另一个子女放弃财产继承权,那么当父母年老时,其他子女就不能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运作中也是如此。因为,作为父母的财产分割,相对于几个孩子应该公平,不能偏袒太重,否则对于以后的抚养纠纷,调解或判决,也会平等考虑。
即便如此,因为身边的孩子都在父母身边,怎么能眼睁睁看着年迈的父母无依无靠、饱受病痛折磨呢?
因此虽然他们没有接受父母的不动产,但当父母生病时,必须以自己的身份适当履行赡养义务范围内,除非他们没有能力和条件。
在这里情况下,即使他们不履行赡养义务,因为他们没有接受不动产的继承,这也是无可厚非的。
第四,起诉失败
父母将财产分给异地子女,强迫当地子女放弃财产继承权,不承担赡养义务。后来,他们不得不起诉当地的孩子履行抚养义务,自父母提起诉讼后,原不动产赠与协议和非赡养协议将自动失效,房地产可以重新分割。
如果之前的协议不自动失效,家长起诉当地孩子无效,将败诉!
因为这侵犯了相对于财产捐赠子女的公平权利,家长违反了不动产捐赠原则中的公平精神,法院不予支持。
总结
父母把自己唯一的房产给外地的孩子,强迫他们签协议放弃继承,这是不对的,虽然父母也放弃了你的抚养权,但这是违反法律精神的。即使父母起诉要求当地孩子抚养,也是无效的。依法赡养老人是强制性的,子女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继承,合理安排父母的老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