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新媒体工作室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已故父亲的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被继母一人领取
三女儿不满继母一人独吞起诉至法院
那么
这笔钱该如何分配呢?
基本案情
*某与刘某属半路夫妻,刘某有三个女儿,在双方登记结婚后一直过着平静的生活。后刘某被诊断患有尿*症,治疗期间,*某对其进行照顾。三年后,因*某与刘某二女儿发生争执,遂离家,三个女儿不得不另请护工照顾父亲。当年年末,刘某因病情恶化去世。
刘某原系某公司职工,其去世后,大女儿前夫办理了抚恤金、丧葬补助金等的领取手续,*某领取了这些钱。
刘某三个女儿因认为*某对其父亲照顾不周甚至抛弃,多次上门索要以上款项均未果,于是诉讼至法院。
判决结果
平江县法院审理认为,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的费用,包括死亡抚恤金和伤残抚恤金。
本案中,抚恤金是以死者的死亡作为发生原因,是国家对死者家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不是发给刘某本人的,不属于刘某的财产,也不属于遗产。丧葬补助金等系刘某死亡后,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策规定发放的费用,亦非刘某的遗产,三个女儿基于与刘某的父女关系,*某基于与刘某的夫妻关系,各方之间就以上款项产生了共有权利。双方就以上款项的分割产生争议后,法院可以参照《继承法》所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来确定分配的范围和分割的相应比例。
由于抚恤金等的发放对象是死者家属,故该款项的受领对象应为刘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三个女儿和*某,因此原被告四人均享有该款项的分配权。
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因刘某死亡产生的抚恤金、丧葬补助金等由三个女儿和*某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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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平江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是遗产吗?如何分配?这个案例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