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诈骗曝光 http://baidianfeng.39.net/a_yufang/161225/5154120.html?3中国的父母打拼了一辈子,都希望能够把自己的房子留给自己的子女,父母的初衷都是好的,但是可能由于各种原因,不小心办成了“坏事”,其中就包括子女因为争夺财产而反目成仇。人们为了房子而争吵,也是因为房子价值较高,央行发布的报告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户均资产达到.9万元。家庭资产以实物资产为主,住房占比近7成,有两套住房的占比31%。从这个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人爱买房名副其实。同时,住房短缺的时代已经过去,大部分人不缺房子住,甚至不少人拥有两套住房以上。我国多次提出房住不炒,再加上近些年我国新出生人口逐年下滑,也许未来年轻人需要更多考虑的,是如何继承父母的房子。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房子不同于电器、家具等其他物件,在我国一套房产动辄上百万的背景之下,了解房产继承相关的法规就非常重要了。对于独生子女来说,在过去,固有的观念就是父母的房子一定是自己的,自己是父母房产的唯一继承人,但是自从年《民法典》实施之后,相比之前的继承法,房产继承相关规则大变样了,即使是独生子女,也不一定能完全继承父母的房子。作为独生子女的父母,也应当了解这些规定,如果想让家里的财产得到更好的传承,就要了解这些新规定。第一、公证遗嘱不再优先,立遗嘱的方式更加多样化。例如,老王有一儿一女,前些年在儿子的要求下,老王去公证处确定了房产分割事宜,将老王名下房产给儿子,存款10万元留给女儿。之后,儿子越发不上进,在老王生病时,儿子也不理不睬,倒是女儿忙前忙后,于是老王气不过,病好之后又重新手写了一份遗嘱,将房产留给女儿,存款留给儿子,并找来两名律师作为公证人。如果按照旧规定,儿子继承房子,但是按照新规定,女儿继承房子。《民法典》新规中不仅删除了公证遗嘱优先的规定,还增加了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方式。值得注意的是,打印和录音录像遗嘱需要由两名见证人在场并且签字。而口头遗嘱有效只是存在于危急情况之下,在危急情况解除之后,应当以打印、自书、录音录像等方式来确定遗嘱,口头遗嘱无效。第二,给予子女改过自新的机会,设立了宽恕制度。比如老王早年离异,和年幼的小王一起生活,而小王对老王早年与母亲分开十分不满,一气之下5年没有来往,在老王生病时也没有来照顾。父子俩的关系一度僵化,甚至出现过两人打架的情况。后来,小王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定改过自新。这种情况下,小王并不丧失老王财产的继承权。《民法典》新规中明确,有虐待、遗弃被继承人行为的,如果能够得到被继承人的宽恕,并将该继承人纳入继承范围的,并不丧失继承权。第三,新增了“居住权”的规定。如果父母在房产上设立了居住权,子女无法顺利继承房产。例如,小张是老张的独生子,结婚后一直和妻子在外地发展。小张为了照顾老人,请了一位保姆小李。小李一直尽职尽责,让老张度过了一个快乐的晚年。老张为了感激小李的照顾,在房子上给小李设立了居住权。即使老张把房子的继承权给小张,小张也没有办法将这套房子卖掉或者出租,因为一旦设立居住权,小李作为居住权人,就可以一直住到老。第四,继子女、养子女与婚生子女均享有继承权。《民法典》继承编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所谓“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父母立有遗嘱,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尊重遗嘱人对财产的安排。例如老李再婚之后,和再婚的妻子老刘母女俩一起生活。老王负担了继女小刘的大学生活费,小刘很感激老王的照顾,平常老王身体不好的时候,小刘也十分贴心。老李担心自己时日无多,于是立下遗嘱,自己名下房产由儿子小李和继女小刘平分。小李虽然有些懊恼,明明自己是老李的独生子,却不能完全继承老李的房子,但是也没办法,因为小刘不仅享有继承权,还尽到了更多赡养老人的义务。第五,新增代位继承,无主财产现象或消失。例如老王夫妻俩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不幸早逝,但是留下两个女儿。几年之后,老王夫妻俩先后病故,留下价值万的房产,小儿子认为大儿子已经去世,无法继承这万中的份额。但实际上,这两个女儿可以适用代位继承,但她们也只能分得她们父亲应得的遗产,即每个女儿分得75万的份额。在特殊情况下,侄子、外甥也有可能继承房产。比如老王离婚后独自一人生活,没有子女,但是老王有一个弟弟,弟弟有一儿一女。老王名下有一套房产。如果老王没有立遗嘱,老王去世之后,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早已去世的情况下,侄子和侄女可以代位继承。可以看到,《民法典》新规中对继承相关的法规更加人性化,继承规则“大变样”,与房产相关的权益也明确了,各种条款也在提醒着我们,亲情是非常重要的。赡养老人是一种义务,在财产分割方面,尽到赡养义务更多的继承人,也有权分得更多的财产。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grrz/64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