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若要问世界上哪位父母是最棒的,很多中国人会异口同声地回答。父母们从他们的子女开始,一直到他们的成长,他们的教育,他们的工作,他们的婚姻,他们的住房,他们的生活,他们的一切,他们的努力,都是为了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好。对于大部分父母来说,他们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生存,也是为了孩子的将来,很多都是为了赚钱。
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我们对预先分割财产的方法并不十分清楚,比如立下一份遗嘱后,子女就不能再提出请求。所以,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身后继承”这种方式来处理大面积的房产。
所以,怎样做最好,怎样做最安全?“山高水深”这四个字,在大多数人看来,并不是那么容易被理解的。所幸的是,近来的一些法律规定,也对此有所顾及,要求子女注意家长对房产的转移。按照新规,自年起,必须依照具体办法来处置,父母及子女应事先知晓。
一、遗产继承的转移
为避免因年老而造成的家族纠纷,有些家族采取了“后门继承”的方式。
1、办理此项手续非常简便,只需要缴纳一小笔公证费用及注册费用。比如说,如果小张没有了双亲,那么他就可以跟着小叔一起住。在小叔过世之后,小张就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小叔留下的财产,而在继承方面,还有一个规定,那就是外甥外甥女。
2、此外,一些家庭采用了“继承宽恕系统”,也就是长者可以将一些继承人从遗嘱中剔除,但是当他们承认错误并且表达了悔意后,长者可以赦免他们,并将其归入继承人之列。这让他们有了继承财产的资格。
3、如何判定遗嘱的有效性是非常重要的。例如,有人生了三个孩子,三个孩子都已经立下了遗嘱,并且经过了公证员的认证,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财产。不过,这位老人的三个儿子都非常孝顺,在老人身边照料了很久,因此,三个孩子都有了自己的家产。但因为他们没有进行公证书,所以他们的遗产在新的规则下被认定为合法的遗嘱。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在财产继承方面,新的法律是很人性化的,子女是否能够得到财产,就看子女的表现了。当然,如果不算上经济上的损失,这个办法也没什么问题。但在子女看来,让与权是转移财产的最佳方法,这并不能确定。因为在子女的名字中,如果是自己的财产,那么在继承之后,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为此,笔者将对该制度的第二、第三种制度作一简单的介绍。
二、转让财产,赠与财产
不动产赠与是指老人将其名下的不动产无偿赠与给其子女,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赠与一方需要缴纳一系列的手续费。按照新的政策,孩子继承遗产需要缴纳3%的契税、1%的公证费用和0.05%的印花税。比如,一栋房子的市场价值是两百万,那么两百万×百分之三+百分之一+百分之零点零五×百分之二=八万两千。
与此相反,在房屋的买卖转让中,如果一处90-平米,持有5年以上房产证,而且不是独资产权的普通房产,其交易费用也只是万房价的3%,还有1%的契税,另外还要缴纳元的登记费。
尽管赠与与让渡的代价看起来是一样的,但在实践中,这两种代价却是不同的。在新的法律法规框架下,股权转让费用总体上应低于股权转让费用,但具体数额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不动产三种转让方式的比较与总结
从经济上讲,有些人提出了将赠与物以物代物,再由“传物”或“卖物”两种方式选择的观点。网上对此有不少的评论和评论,但新规让人们对此的评价更显模糊。
如果是以赠与的形式转让,在五年之内没有交税的情况下,转让是最合算的。但是,对于已经占有财产并转卖财产的继承人,则应按财产总值的1%纳税,或按财产增值的20%纳税。
此外,该问题还将根据房屋价格的涨跌情况而定。但如果在某些地方,仅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且将来房价还会继续上升,则转卖可能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