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峰*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

年10月2日下午,汪峰、*在微博发文确认已离婚。

文中称,经历八年婚姻后,二人决定解除婚姻关系,未来将共同抚养孩子们。

年2月7日,汪峰在*6岁生日派对上求婚成功。

年12月27日,*生下女儿"醒醒"。

年10月28日,*本人在社媒账号中晒出自己的孕肚照,并发文承认怀

二胎一事,而且坦言已经有0周的孕期。

0年1月日上午12点15分左右,*在微博发文官宣自己已二胎生子。

两人仍共同持股传媒公司

天眼查App显示,*名下关联2家企业,其中1家为存续状态,包括深圳

兴旺红筹回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漂漂羽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青

怡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影视文化工作室等,版图涉及影视文化、传媒、

科技、投资管理等。

汪峰名下关联20家企业,其中1家为存续状态,包括南京果酱文化发展有限公

司、江西斐耳科技有限公司、碧峰怡竹长兴文化传媒工作室等,版图涉及文化传

媒、信息技术、投资管理等。

天眼查App显示,目前汪峰和*共同持股一家公司,为年成立的蓝山

竹(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法定代表人、执行

董事、经理为汪峰,监事为*,两人各持股50%。

天眼查显示,*与汪峰还通过间接投资共同持有家公司股份,涉及互联网、

服装、科技领域。

保险不保感情可保财产

明星夫妻离婚必然会涉及到夫妻巨额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

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

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后收入的所有方式,可以约定夫妻之前在婚后取得的财

产只归属于个人,而不属于夫妻双方共有。

但是这要求夫妻双方达成一份有效的书面协议,如果不存在协议,那么夫妻财产就按照

共同所有进行分割。

虽然双方在公司利益上没什么瓜葛,但还是有很多夫妻共同财产上需要有个明确的

归属,根据今年实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结婚后获得以下的财

产,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不仅是情感的分割,更涉及到双方财产的切割,保单作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夫妻双方该如何处置呢?

在个人财产的认定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

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不会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之中。

离婚了,保险该如何处理?

如今,保险在我国家庭财富配置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离婚时保单如何处理也

成为大众关心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财产的保单,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而属于共同财产的保单,

离婚时需要进行保单分割。

但保险种类繁多且情况复杂,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呢?现简要

归纳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01、属于个人财产的保单

婚前购买且缴费结束的保险;

他人出钱为其中一方购买的保险;

婚前进行了资产隔离,已公证用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

夫妻一方作为他人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

这些情况下的保单和保险金通常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02、属于共同财产的保单

以共同财产缴纳保险费的保单,例如婚后购买的保险、婚前买但婚后仍在缴费的保险,

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属于共同财产的保单,如何进行分割?

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单,离婚时需要谨慎处理,通常采用以下分割方式:

1、退保-划分现金价值

长期险一般都有现金价值,退保后能拿回一些钱,如果选择申请退保,那么退回的现金

价值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划分。

2、不退保-协商补偿对方部分现金价值

如果保险买的比较早,担心现在的身体条件再买新的保险比较困难,这时双方可以协商

保留原有保单,并补偿部分现金价值给对方。

当然,如果投保人、受益人是对方,也需要进行变更。

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该如何处理?

为人父母,都想给孩子最好的爱,展现充足的家庭责任感,通常商业保险会早早提上日

程,但如果父母关系破裂,子女的保单该如何处理呢?

01、子女保单已出险

若子女未离世,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

若子女离世且未指定受益人,则保险金作为遗产继承后进行分割;

若子女离世且存在指定受益人,则保险金为指定受益人所有,无需分割。

02、子女保单未出险

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投保,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

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若无法变更,双方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离婚后一定要及时变更受益人,避免纠纷。这是一个真实案例,教训惨痛

李女士给自己买了一份保险,指定了受益人是丈夫,后来离婚了,年后,李女

士因为一场车祸意外身故,李女士的父母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而知晓此事

的前夫也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在核赔时判定,前夫是李女士指定

的唯一身故受益人,而且双方离婚后,李女士也并未及时更改身故受益人,保险

公司依照条款将保险金赔给了前夫。

这样的结果,不管是对李女士还是其父母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但是保险合同就是有法律效应的,前夫除了接受道德谴责外,也没有任何理由阻

止他拿这笔赔偿金。

受益人的变更,需要由被保险人提出,或者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后由投保人向保险

公司提出。

参考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九条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

定外,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

人;

(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

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

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三)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

未指定受益人。

保险公司会在保单上批注,或者出具批单,保单受益人的变更就能生效了。

当离婚已经不可逆转的时候,还是需要懂得如何合法的保护好自己的权益的。

当然了,也希望大家永远也不需要真正用到这些~

为我们的婚姻加一份保障,不管他或是她,是走,是留,还是终有一日的远去,

这份保障仍然如当初所承诺的一样,给你关怀,给你爱!

保险保不住感情但可以保住健康和财产。

法律告诉我们,如果夫妻感情不在了,即使离婚,有保险,至少能保住属于自己的那份

财产,可是一旦没有保险,想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那可不是很容易的,因为法

律就是那样的,到时候只有躲墙角哭的份了。

而保险不一样,它需要指定受益人,因为保险的专属性,无论对于女方还是男方,都可

以更好的保全自己的利益。

每一段感情开始时都有千百种美好的姿态,每一段婚姻走到尽头也都有他们的故事和不

得已。

当离婚成为不可逆转的事实,要记得冷静下来,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财产。保险财产

也不例外,在离婚时做好分割和处理,以避免离婚后产生纠纷最终诉至法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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