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是指老人过世了,子女需要将老人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老人在世时过户房产可以走赠与程序。
事发突然,由于心脏和呼吸道疾病,年过九十的父母半年内相继离世。料理了老人的后事,平复自己的心情后。接下来就是办理老人房产的继承问题。老人名下是一套80年代建的三室一厅房产,面积90多平。
一开始,我们也是道听途说、网中查询、包括中介咨询,得知一些碎片化的信息,还被遗产税的交纳拖延了办理脚步。后来经人指点,我们直接到老人房产所属的区不动产交易大厅,一番询问才完全明白了怎么回事。继承老人房产手续大致可分为三步:
第一步,准备继承房产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具体要求我会在下面详细介绍;第二步,带上材料到不动产大厅接受初步审核;第三步,通过初审后至不动产大厅指定窗口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你可能会问了,不用公证么?对,现在新的政策是不需要公证了。这三步中最耗精力和时间是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这一步别人替代不了,只能自己去找。那么到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可以概括为被继承人和继承人两大类:
一、被继承人的材料。
被继承人是指拥有房产的老人,也就是房本上的业主。需要准备三项材料:
死亡证明,如医院开具的医学死亡证明,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2.人事档案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章。可以去被继承人原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等托管单位取得。内容包括:干部/职工履历表封面、本人页、配偶、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的内容。
3.财产权利证明,包括房产证、拆迁协议等。
二、继承人的材料
注意:这里所说的继承人是指拥有房产继承权的全部人员,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包含了被继承人上下三代人,上到其父母,下到子女,还有其配偶。直白地讲,假设被继承人是老甲,则所有继承人包括老甲的老伴儿、老甲的父母和老甲的子女。你没有看错,还包括老甲的父母。继承人需要准备以下5种材料:
1.继承人还健在的,办理正式过户手续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已去世的继承人,需要家人为其准备死亡证明材料,可以是医学死亡证明、派出所注销户籍证明、火化证、墓碑照片等四类中有一个即可。需要特别解释的是:按照“不接受推断”的原则,即使去世的老人年事已高,但还不能证明其父母也已不在世,必须有相关材料证明,这样的材料往往寻找比较困难,可以去老人的单位,查找档案里面相关内容可以说明其父母不在世,或者到原籍,请老街坊写下文字予以证明。
2.所有继承人的单位档案材料,要求同上面被继承人第2条。
3.和被继承人生前在一个户头上的户籍底档,可以去曾经的户籍地派出所,找到能够体现其家庭关系的户籍档案复印。
4.被继承人单位或被继承人配偶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信。内容格式按下图:
证明信内容证明信内容
5.年龄为65岁以上,无生活来源或者患有疾病的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医院出具的头脑意识是否清楚的病历。
准备一个档案袋或文件盒,开始准备上述材料,做好一份收入档案袋中,全部收集完成后,就可以执行第二步了。带上全部材料到登记大厅的“平安公证”窗口接受材料初审,这是不收取费用的,这一步还不需要全体继承人到场,去两位家人有个商量就行了。
说清楚了吧,赶紧行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