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 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支持 跨界融合发展,鼓励有关旅游机构将符合条件的 企业纳入旅游路线进行重点推介。
《意见》提出,要激发 创新活力。促进 集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打造 特色街区。鼓励特色商圈、旅游景区和各类客运枢纽引入 企业开设旗舰店、体验店。
《意见》提出,要健全 传承体系。活化 文化资源。加强 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建设“ 数字博物馆”。鼓励有条件的 企业和社会组织建设体现行业特色、反映民俗文化、弘扬中华 传统文化的专题博物馆和展览馆,鼓励向公众免费开放。举办“ 嘉年华”,聚焦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系列宣传推广和消费促进活动,支持各地结合地方特色民俗,开展形式多样的展览展销和文化体验活动。
《意见》还提出,要加大 保护力度。保护 历史网点。将 网点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将符合条件的 集中成片区域依法依规划定为历史文化街区,将符合条件的 原址原貌优先认定为文物、历史建筑并进行原址保护。保护 文化遗产。支持符合条件的 传统技艺纳入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和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鼓励 企业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支持 技艺传承人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培训。依法加强对 重要史迹、实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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