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样帮助这个家庭和平离婚?
张女士是小学老师,温文尔雅。结婚10年,儿女双全,女儿9岁,男孩2岁多。
张女士因为丈夫酒后家暴,找我要求诉讼离婚。初步沟通认为这是个简单离婚案,但接手案件后发现,除了处理法律相关的问题,更多实践难题阻碍着我们。
办理案件难点1:涉案房产系小产权房
张老师家2套房产均为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建设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之上且缺少规划审批手续的房屋。小产权房与宅基地房不同。宅基地房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一户一宅,村民相互之间可以流转买卖;但城里人购买宅基地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涉嫌无效。一般法院法院不受理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纠纷。1套房产居住,另外1套房产没有分,但是村里已经盖好房屋,将要分配。如果不能达成调解,法院可能不予处理,女方离婚后同孩子的住处就是大问题。
办理案件难点2:女方想要2个孩子的抚养权
子女的抚养权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主要还是以双方自行协商为主,实在协商不成的,法院才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判决。一旦确定了一方抚养权,另一方想在以后再进行变更会非常的困难!
针对独生子女,如果孩子不满2周岁,一般会判给母亲一方,除非母亲有非常明显的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况,比如重大疾病、酗酒、卖淫等恶习。
对于8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一般会征求孩子自己的意愿,再结合其他因素,以尊重孩子的意愿为主。
而对于2至8周岁之间的孩子,最为复杂。但法院一般会以对孩子以后的成长最有利为基本原则作出判决。
张女士的女儿9岁了,法院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但是还需要提交男方不适合抚养的证据,法院才会支持。
此后我多次拨打男方电话,希望沟通协调,但他拒绝接听电话。
随后我给张女士指导取得以下证据:
1.邻居的证人证言,在我们给张女士邻居分析法律后果后,张女士的邻居愿意出庭作证证明李先生家暴的事实,因为她经常听到李先生殴打张女士;
2.张女士的老大自愿要求给法官说明爸爸经常打妈妈的事实,并且表示不愿意随父亲生活。另外,妈妈是老师,她在妈妈工作单位上学,愿意同妈妈生活。
孩子奶奶很爱孩子,照顾较多,我们请街道办和妇联帮助联系,3次去找老人沟通,争取她能支持张女士抚养两孩子。最终老人通情达理,为了孩子未来的教育,支持两个孩子跟着母亲生活。
案件结果:双方调解结案,双方离婚,男方给女方补偿款90万元,两个孩子由女方抚养,每月男方支付元抚养费。现在孩子还经常看望奶奶,孩子父亲都按月给抚养费。
亮点:离婚诉讼并不是只能法庭见分晓,因为我们前期搜集男方家暴的证据比较充分,能够让男方认识到他属于法律认定的存于家暴的情形,后我们争取获得男方父母的同情,让其从两孩子健康成长方面考虑,最终博得老人认可支持,并且老人为案子补偿款的支付履行提供了大力支持,方能使得案子调解结案。另外,因为涉及小产权房,如果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在没有其他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拿到90万的补偿款的,所以,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给对方释明法律规定,收获的可能不是法院的冰冷判决,而是一份有温度的调解。
我怎样化解了继承纷争?
老王于年去世,老王名下有套学区房。
老人去世后,老伴犯了难,因为两个儿子都来找她,二儿子说,年老王在朋友见证的情况下立了遗嘱,内容为“我名下所有的房产为我个人财产,我去世后,我名下的房产由二儿子继承。”,老大也拿出老王的遗嘱,内容为“我百年后房子全部给我大孙子”,遗嘱有老人签名,还有一段视频。大儿子说,我儿子是长子长孙,他马上面临上学,明年我们就想搬到爸的房子里,妈就在我们两家轮流住。
老伴79岁,身体还好,她不愿意跟孩子居住,但也无力解决家庭矛盾,就来找我。
老王给老二立的遗嘱有效吗?
我跟老二要了他手里的遗嘱。根据法律规定,见证遗嘱需要符合法律的要件,老王找的2个见证人是其同事,同立遗嘱事宜没有利益冲突,可以作为见证人;老王的遗嘱录像也清晰表达了把房产留给王二并且有本人及见证人的签名,但是录像中二儿子也在视频中,因此,该见证遗嘱无效。
我跟二儿子一说,他惊呆了!说自己精心组织策划的遗嘱,问了明白人,怎么就没注意这一点呢?
老王给老二的遗嘱是否有效?
老大把父亲书写的遗嘱及遗嘱录像视频拿出来,视频里说,“我百年后房子全部给我大孙子”,遗嘱有老人签名,还有一段视频。他所说的父亲的遗嘱为“遗赠”,因为遗嘱是发生在直系亲属间,孙子和爷爷之间,只能是遗赠。根据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结果孙子至今没有接受遗赠的证据,遗赠也无效。
两个孩子手里所谓的遗嘱都是无效的,那么老王的遗产只能法定继承。
我就给两个儿子做工作,说了母亲的愿望,告诉他们《民法典》规定了居住权,是否这样调解:母亲现居住的房子,由二儿子继承,但是同意老人在此房设立居住权直到去世;二儿子的孩子户口落在这个学区房,二儿子给哥哥一半房价的补偿款,二儿子负责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
因为是调解,家 也没有伤和气的情况下帮助老人解决了这个大问题。
(摘自.10.23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周末说法》节目。闫信如,济南市妇女维权团律师闫信如,执业于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事律师,山东*法学院客座教授。擅长处理婚姻、继承、财产分割等家事疑难案件,实战经验丰富。闫信如致力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及普法宣传,担任山东省总工会女职工素质教育讲师、济南市“七五”普法讲师、济南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讲师、济南泉城女性普法大讲堂讲师、齐鲁巾帼维权志愿者、济南市妇女维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