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处于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有不少女方的家长,都希望男方拥有房产,或者结婚的时候房产证上写上女儿的名字,也许这样才有所谓的“安全感”,所以众多的离婚案件中房产的归属就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么什么情况下才是夫妻共同房产,什么情况下不是夫妻共同房产?
夫妻共同房产都有哪些?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也就是说,婚后买房,即使是一方父母出资,如无特别证明,也视为是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婚前一方出资买房子,但房子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离婚分割房产时,按照父母出资的比例进行分割。
《民法典》继承方面:夫妻共有房产,在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无权售卖
《民法典》新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一方死亡,其所享有的房产份额则作为遗产予以继承。另一配偶不具有这套房子的全部产权,所以配偶一方出卖房产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那么都有谁有权继承丈夫的房产呢?
目前我国继承法主要规定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模式。
:所谓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立遗嘱的前提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等原则。在被继承人没立遗嘱的前提下法律默认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为 顺序继承人,同时规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如果被继承人没立遗嘱,那么他的财产就由 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只有在没有 顺序继承人继承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资格继承遗产。
以下几种情况也需要注意: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房屋,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关于房产赠与。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力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这部《民法典》中的内容涵盖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不管是结婚生子,还是邻里纠纷,亦或者签订合同吗,开设公司,借钱还钱等等,都能够在《民法典》中找到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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