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遗产分割比例,法律规定是

前些日子,国内的律师朋友问了我韩国的遗产分割问题,我突然想不起来翻看了之前写的文章。没想到这两年我竟然没有普及遗产分割的知识,所以本文给大家分享韩国的遗产分割原则和比例的内容。学习内容之前需要注意的是,有遗嘱的时候遗产分割是按照遗嘱的内容,没有遗嘱的时候才适用接下来分享的法定分割原则和比例。看完之后不了解的读者们,建议直接与韩国律师详谈。

关于韩国的遗产分割,首先要确定遗产分割的顺序。韩国的继承人是分优先等级的,总体来说是“配偶+四级顺位”的等级。这四级顺位分别是, 顺位:直系晚辈(子女、孙子、曾孙)第二顺位:直系前辈(父母、祖父母)第三顺位:兄弟姐妹第四顺位:四寸内旁系血亲(叔叔、姑姑等)这个顺位非常的重要,直接关系到能不能得到遗产的问题。

确定了继承的顺位,接下来确定分配的原则。遗产是按“配偶+先顺位亲属”、“寸数优先”的原则来分配。所以配偶和先顺位级别的亲属在世,后顺位级别的亲属就没有分配资格。另外,先顺位级别的亲属有多名的时候,与死者更亲的寸数优先者获得遗产,寸数远也同样丧失分配资格。比如:死者的配偶,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都在世,只有配偶和子女获得遗产*。

*兄弟姐妹的顺位级别低于 级别的子女、孙子女,同级别的孙子女的寸数远于子女。

那么配偶和其他亲属是以什么比例分配遗产呢?韩国《民法》规定,配偶的继承份额加算其他亲属的百分之五十,相同顺位的人以一比一的比例来分。所以配偶的比例比其他亲属多,所有亲属的比例各1的时候,配偶的比例为1.5。例如:丈夫去世的时候,没有留下遗嘱,家属剩下了配偶和两个儿子。此时三个继承人的分配比例是1.5比1比1。

金毅律师的看法:

作者:金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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