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纽约大学法学教授莉莉·巴切德尔(LilyBatchelder)在布鲁金斯学会(BrookingsInstitution)发表的一篇论文中估计,年美国人预计将继承亿美元的遗产,但平均需要缴纳的遗产税仅仅为2.1%。
相比之下,目前美国工作的个人所得税和储蓄税平均税率为15.8%, 税率为37%,也就是说,工作的人需要缴纳的税率比继承财富的人还要高出7倍多。
很显然,这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也不符合美国人设定遗产税的初衷,他们本来是想要让继承人为这些“免费得来的礼物”付出更多的代价。
在我们印象中,美国的遗产税税率是很高的,现实也是如此。按照该国税法规定,子女(父母和妻子不需要缴纳遗产税)继承的遗产只要超过1百万美元,便需要缴纳18%-50%的税费,具体如下:
超过金额在1万美元以内的,税率18%;
超过金额在1-2万美元的,税率20%;
超过金额在2-万美元的,税率49%;
超过金额在万美元以上的,税率50%;
除了高税率之外,继承人要继承遗产还需要面临更大的挑战,那就是先缴税后继承,必须在原财产所有者死亡后9个月内,负责以现金方式缴清税款,然后才可以进行遗产分配。如果你凑齐税费,那就只能放弃遗产。
当然,并不是所有美国人都像比尔盖茨那样看得开,把遗产都捐出去,有很大一部分富豪还是希望能将自己创造或积累下来的财富继承下去。所以,他们会想方设法去避税。
比如成立家族信托或转移财产。
按照美国的法律,一旦富人把自己的财产交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就算离婚分家产、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债,这笔钱都将独立存在,不受影响。同样,*府征税只能针对信托收益分配的部分作为标的。
举个例子,一个富人生前把1亿美元的财产交给了信托公司,立下协议,子女可以按月获得信托收益(比如说50万美元)的供养。那么这个富人的子女只需要为这50万美元缴纳储蓄税(税率不超过20%)即可,而不是为那1亿美元的财产纳税,并且不需要先纳税才能获得财富。
这就是为什么LilyBatchelder教授说年美国遗产税平均只能征收到2.1%的税费。
美国当局似乎也意识到这样下去,遗产税将毫无意义,要玩砸了。所以在今年的竞选中,民主*和共和*在这一税种上难得地达到了一致。
奥巴马前顾问,连续几届出任民主*竞选团队智囊团成员的哈佛教授巴塞尔德(Batchelder)在路演采访中给出了自己关于遗产税改革的想法,那就是放弃现有的遗产税,对于纳税人采取定额收税的征收模式。具体为每一个美国公民有一个终身免税额度(比如说万美元),在这个额度内,任何方式的收入都不需要缴纳税收,超过这个额度,实现累进税率,累积超出得越多,税率越高。
拿上面的家族信托来说,信托继承人每个人有50万美元收入,那么他前十个月是免税的,但是到了后面,税率会随着家族信托给到的收益合计越来越多,需要支付的税率也越来越高, 可达到80%(巴塞尔德建议的数字)。
对于这一建议,共和*人,特朗普挚友,现任商务部长威尔伯·罗斯表示赞同,他告诉彭博社记者:“在这一点上,巴塞尔德是正确的,而且具有明智的前瞻性,共和*和民主* 的分歧只是在免受税额和具体税率的设定上。”
不容置疑,理论上这种税收的征收模式对于目前美国富豪避税的手段是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起来,效果如何尚未可知,但肯定会遇到不少新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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