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我国的民事基本法,属于仅次于《宪法》的重要基本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时代精神、民族精神的立法表达。内容分为七编: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共条。
1.总则编的基本内容
总则编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对《民法典》其他各编起统领作用。总则编按照提取公因式的方式,提炼和归纳出民法普遍适用的一般性规则、基本原则、概念和制度。总则编基本上沿用了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而《民法总则》又是重点以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为基础,采用我国民事立法传统体例,从民法的私法属性出发,以体系化为方法,以民事权利为核心,以民事法律关系为基础,对民事主体、民事权利体系、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等民事法律制度作出规定,为《民法典》其他各编的体系化和科学化编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总则编共10章,包括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共条。
2.物权编的基本内容
物权法律制度“关涉国本,事系民生”,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物权是每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是交换的前提,是人生存发展的物质保障。物权编将中国特设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转化为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物的权属规则和利用规则,共五个分编、20章、条,主要内容有:
通则主要规定了物权制度原则性、基础性规范,包括平等保护等物权基本原则,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物权变动的具体规则以及物权保护制度。
所有权是物权的基础,是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分编规定了所有权制度,包括所有权人的权利,征收和征用规则,国家、集体和私人的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等所有权基本制度。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分编规定了用益物权制度,明确了用益物权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第四分编对担保物权做了规定,明确了担保物权的含义、适用范围、担保范围等共同规则,以及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具体规则。
占有是指对不动产或动产事实上的控制与支配。第五分编对占有的调整范围、无权占有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责任、原物及孳息的返还以及占有保护等作了规定。
3.合同编主要内容
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合同编在《合同法》的基础上,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坚持维护契约、平等交换、公平竞争,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完善合同制度。本编共29章条。
分编通则部分,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一般性规则。第二分编典型合同,《民法典》在《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十五种典型合同的基础上,增加了四种新的典型合同。第三分编“准合同”分别对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一般性规则作出了规定。
4.人格权编
《民法典》编纂的 亮点之一,是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在本编列举了自然人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一系列具体人格权,即所谓的“一般人格权”。“列举兜底”条文表述体现了人格权保护的全面性、开放性、包容性。本编是在《民法典》总则编第五章民事权利部分将人格权作为新型权利类型与身份权、财产权和其他民事权益并列作出规定基础上,与第七编侵权责任形成互补。
本编共6章,51条,包括一般规定,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其主要内容和特点是:
,明确了人格权保护范围。
第二,明确了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第三,规定人格权受侵害时,有关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四,主张违约责任时可同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针对侵害人格权的行为人可申请行为禁令。
第六,对人格权侵权责任赔偿进行区分不同因素的差异化处理。
第七,开展人体临床试验和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研究活动须合法合规,遵守管理规定。
第八,明确性骚扰的行为类型和法律义务,责任。
第九,确认和保护自然人的隐私权。
第十,将个人信息纳入人格权保护范围。
5.婚姻家庭编基本内容
婚姻家庭编以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为价值目标,在《婚姻法》、《收养法》基础上,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完善了部分规定,并增加了新的规定。婚姻家庭编共5章79条,包括一般规定、结婚、家庭关系、离婚和收养五部分。
章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等婚姻家庭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第二章规定了结婚,结婚登记,婚姻效力等基本结婚制度。第三章规定了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四章规定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条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离婚损害赔偿等基本离婚制度。第五章规定了收养关系的成立、效力、解除等基本收养制度。
6.继承编基本内容
继承制度是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民法典》继承编在《继承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继承制度。继承编共4章45条、包括一般规定、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以及遗产的处理五部分。
章开宗明义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遗产范围、放弃和丧失继承权等继承制度的基本规则。第二章重申了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以及遗产分配的基本制度。第三章规定了遗嘱的形式、效力、必留份制度等。第四章规定了遗产处理的程序和规则。
7.侵权责任编主要内容
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侵害他人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是民事责任的典型形式。侵权责任编的立法宗旨在于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侵权责任编以侵权责任规则原则为统领,以构成要件、责任承担规则为基本制度构架,通过合理确定责任的构成和承担规则,在权利保护和行为自由方面设置合理的界限,推动实现受害人权益的救济、人民权益的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平衡和统一。侵权责任编共10章95条。
章规定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多数人侵权的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减轻或者免除等一般规则。
第二章规定了侵害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赔偿规则、精神损害赔偿规则等
第三章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监护人的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侵权责任,网络侵权责任,以及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等。
其他各章分别对产品生产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高度危险、饲养动物、建筑物和物件等领域的侵权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
作者/来源:知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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