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再理所当然继承父母财产2021

在我国,继承财产是一个经久不衰的大问题,我们经常能在电视剧中看到,一个富有的家庭,子女为了父母留下的遗产大打出手、甚至对簿公堂的比比皆是。虽然电视剧男女有着夸张的成分,但是艺术来源于生活。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家产的划分依旧是人们十分重视的话题。

现在的年轻人普遍上都出生于比较好的环境,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父母是双职工,经过大半辈子的辛勤劳作,也挣了点钱拥有了一些房产。在人们的固有印象中,独生子女对父母的财产具有无可辩驳的继承权,非独生子女的家庭则由所有子女共同继承。人们似乎理所当然认为,无论如何,父母留下的财产理所当然由孩子继承。

但是在法律层面,接收财产并不像大家想得那么简单。自从年《民法典》开始实施以来,关于继承的规定就发生了一些变化,并非父母所有的财产都可以继承,有的财产即便是子女也是无权拿走的。

如果你的父母是从事文学创作或者艺术创作的文艺工作者,由于作品发行所带来的版权收入只有父母自己能拿取,父母离世以后,子女无法继承。

还有一种情况是现在许多人都为自己购买了保险,并逐年缴纳保险金。当被保险人因故离世,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上所约定的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受益人不是子女,这些保险金子女也是无法继承的。

更为常见的情况是继承人与他人的共同财产归属。例如,父亲把所有财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但是由于财产是属于父母双方共同拥有的,所以仅仅是父亲单方面把所有财产留给一个人,也并不代表这个子女就能够继承全部家产,对于房产也是如此。民法典明确规定,处分不动产需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因此,其他的兄弟姐妹也同样有权利进行对应财产的分割。

除此之外,继承人的范围也扩大了。在过去合法的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以及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新实施的《民法典》扩大了继承人的范围,明确增加了侄女,侄子,外甥,外甥女,他们同样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但前提是只有当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去世或者放弃继承才可以。

《民法典》还规定了立遗嘱的方式,相比以前增加了录音遗嘱和打印遗嘱,并且都要求有两个以及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父母想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孩子,最好的方法就是提前列好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但这种做法在中国比较少见,因为提前立遗嘱被认为是比较忌讳的事情。

在以往,不管父母在世的时候立了多少份遗嘱,在执行的时候都以公证过的遗嘱来执行。在《民法典》中取消了公证遗嘱优先权,按照最新一条有效力的遗嘱来执行。这就避免了老人在晚年手脚不方便修改遗嘱,从而使遗嘱无法满足老人最新意愿的事情发生。

独生子女虽然在遗产的继承上比有多位孩子的家庭要更加清晰明了,但是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假若父母没有立遗嘱,也没有把房产过户给子女,而除了子女以外的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仍然在世,拥有合法继承权,那么即便是独生子女也不能完全继承房子。

许多人会存在一种误解,即认为宅基地也是可以继承的,这是错误的。在宅基地或者家属院中建造或居住的房子,个人是没有产权的,只有使用权,因此就算是独生子女也没有办法继承没有产权的宅基地。

此外,如果因为父母的偏爱导致另外一两个子女没被纳入继承财产名单,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也有相应的考量和依据。国家增加了宽恕制度,通过对没有继承权的那一方子女进行考量评估,如果经过考量确实表现良好,就有可能重新被纳入继承财产名单。

如此看来,继承家业并非是一件简单的事,随着民法典的实施,相信能让财产继承这件复杂的事情更加有情有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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