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国家的人,对房子的看法也是不一样的。中国人就喜欢买房,觉得买房才是成家立业的前提。外国人则不是这样想的,在他们眼里,房子没必要买用租的方式就行。
我国老百姓则讲究给儿女留财产,让子女继承自己的财产已经成为中国社会比较广泛的事情。如今迎来财产继承“新规定”,从今年开始,子女将“不再继承”父母房产。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实际上很多家庭的子女,一直都觊觎父母的房产,有的家庭甚至会因为继承房产大打出手。其实完全没有必要,血缘永远比金钱更重要。大家都知道买房似乎已经成为压在老百姓心里的一座大山,虽说从二〇二一年下半年开始,有关部门就对房地产行业进行了调控,但是到目前为止,很多城市的房地产价格依旧是很高。动不动就是上百万甚至是上千万,老百姓购房的压力空前绝后。
渐渐地房产就成为了一个家庭最重要的资产组成部分,同时房子作为遗产来说,也是受到了子女的惦记。然而在有的地方,房子却有着传男不传女的“规矩”。在这部分家庭的眼中,女儿就是嫁出去的,属于泼出去的水,嫁出去就是别人家的人,房产就不应该留给女儿。为保证自己的权益,很多已经出嫁的女儿都会为自己争夺家产,拿回属于自己的继承权。
一旦协商不好,极有可能会出现兄弟姐妹反目成仇的局面,为促进社会和谐,尽量避免矛盾发生,相关部门也对房产继承做出了相应的新规定。从房产继承的新规定中得知,遗产的第一位继承人应该是该套房产户主的子女。
在继承的过程中是不分男女老少的,这代表着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不管是年纪大的还是年纪小的,继承父母的财产权力是一样的。若一个家庭会有多个子女,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下,唯一的一套房产究竟应该归属谁呢?从民法典最新的规定来分析,谁尽到的赡养义务更多,这个房子就应该归谁所有,就算是到达了对簿公堂的地步,结果也是这样的。
法律虽说是不近人情的,但出发点是为了公平和争议。尽赡养义务最多的子女,能享受到的回报也会更多。对于那些没有付出的子女,就算是有血缘关系,对父母也是没有贡献的。在这种背景之下,父母离世之后,他们没有资格来瓜分父母绝对大多数的财产。另外,民法典还考虑到了别的特殊情况。
虽说子女是父母财产的第一继承者,也有一些特殊的家庭,还会出现子女比父母去世更早的情况。这种情况之下,法院会进行代位继承或者是转继承。这时候遗产继承会由第一继承人的子女来继承,就是由孙辈来继承,这就是上文提到的代位继承。如果是没有孙辈,这时候我们就得考虑到别的情况,实施民法典规定的转继承,转继承给子女的兄弟姐妹。
在很多时候,被继承人都不会选择这种方式,会用遗嘱的方式来指定自己的继承人。实际上在我国立遗嘱并不少见,很多家庭都是默认父死子继,兄终弟及。所以在被继承人过世之后,才会有这么多的矛盾出现。若被继承人离世之前对遗产进行了明确的分配,这样就能有效地避免家庭矛盾爆发,这对维护社会稳定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一般的豪门家族都会这么去做,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这些年,立遗嘱的形式民间也比较流行。为了方便老人立遗嘱,有关部门对立遗嘱的形式进行了扩充,不管是口头立遗嘱还是视频立遗嘱还是录音立遗嘱,都是被法律承认的遗嘱形式。
值得留意的是,在立遗嘱的时候必须有两位及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他们在必要的时候会为遗嘱做法律证明。
结语随着遗产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减少了很多的家庭矛盾,这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希望未来在这上面国家能出台更完善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