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策实施后,独生子女渐多。之前,由于子女多,遗产继承上总是有这样那样的矛盾,闹得家宅不宁。现在独生子女们也开始面临着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了,大多人觉得,独生子女肯定是可以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的。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近期,上海就发生了这样的一个案例。母亲猝然离世后,上海独生女宋颖忽然发现,作为家中唯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面对母亲留下的遗产,她陷入了“左右手互博”的悖论之中。
在法律层面上,她既是失智父亲的法定监护人,又和父亲同是母亲遗产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她需要同时代表自己和父亲分割遗产,厘清彼此的继承份额。然而,这并不容易。为此,宋颖不得不聘请律师,自己将“自己”告上了法庭。
01案例详情宋颖是父母唯一的掌上明珠。年年初,宋母和宋颖商量,将家中3套房产进行售卖。因为一家三口不分彼此,宋颖家的房产证上要么登记着一家三口的名字,要么登记着宋父、宋母的名字。这意味着,买卖房屋必须经宋父本人出面才能完成。但实际上,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多年的宋父,早已没有能力做此事。
宋颖找到了律师,协助其成为宋父的监护人。然而,一切尚未来得及办理,噩耗突降,宋母因病去世。
宋母的名字尚列在所有房产证之上,想要进行房屋交易,首先要将宋母的名字从房产证上撤下来。也就是说,宋父和宋颖,两位宋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需要在交易前,完成对宋母遗产的继承。
且不论宋母离世突然,并未留下任何遗嘱。即使宋母留有遗嘱,考虑到宋父已经失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宋家的情况,也并不符合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条件。在律师的建议下,宋颖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目前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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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不少网友认为自己是独生子女,就可以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其实不然,在我国,除了法定继承,还有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所以,能否继承全部遗产还需要视情况而定。
02法律规定在了解“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之前,先来学习一下以上四种继承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
遗嘱继承有六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遗赠。
遗赠,就是指公民通过设立遗嘱,将其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待其死亡后无偿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此外,遗赠的设立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同时,对出生后将成为法定继承人的胎儿,亦应当保留继承份额。
4、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抚养协议指的是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这种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
03司法实践在司法实践中,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往往比较复杂,就像前文所说的那个案例一样。
按照法律规定,父母可以订立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独生子女。如果不是订立遗嘱,还需要注意四种情形:
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
所以,父母如果想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独生子女,可以提前订立遗嘱!很多人对父母遗嘱闭口不谈。一开口,就好像是在觊觎父母的财产。但是,遇到意外事件又难以料理。提前订立遗嘱也是比较时兴的做法。
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也要注意,不是随便写个遗嘱或者录个音就可以的,如果想要遗嘱有效,需要注意几个点。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民事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例如,很多老人病重的时候订立遗嘱,很难认定有效。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例如,在另一半尚在的时候,未经另一半允许,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留给子女,则另一半的份额在遗嘱中是无效的,继承人无法继承。
3、遗嘱应当对无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例如,祖母年迈,子女意外去世,子女生前立下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孙子女,该部分也不能完全有效。
另外,除自书遗嘱以外均需要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且需要在遗嘱的每一页上签名,注明年月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