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新变化今年起,有4类财产或无法继承

引言

建国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大致经历了若干阶段,针对不同社会现状,有关部门出台的人口发展政策各不相同。

我国建国之初,由于经济发展非常滞后,想迅速赶上别国,便要有庞大的劳动力,因此,我国在那时就非常鼓励民众生育。

但是随后人口数量猛增,同时还带来很多的问题,有关部门在政策上做了一些调整,实行严格生育制度,致使许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

21世纪后,人口结构再次发生较大的变化,为解决人口问题,有关部门先后放开二胎政策,三胎政策,部分家庭人口数量有所增长。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人们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很多人都开始追求精神上的享受,这使得家庭和睦关系受到了一定影响。在此背景下,家庭成员间常常发生各种各样的争执,一旦遇到老一辈去世,如何分割财产,便成一个棘手的问题。

如今有关部门已经调整继承法,从今年起施行,后来父母遗下的这些4种财产,无法继承,连独生子女都没有,具体的情况怎么样?

一、遗产继承纠纷经常发生

相信有不少的人是了解的,财产争夺大战,不只是豪门才有,并且在许多普通家庭中,还很容易发生,有些亲兄妹血浓于水,以争取更大的传承,闹翻了天,甚至直接断绝关系,多了许多老一辈不愿见到。

事实上,很简单的方法就能解决问题,即立遗嘱,只要长辈生前清楚财产的分配,尤其对于房产这种重要的资产,然后,孩子们不得不按照遗嘱分配自己的房产,这个时候可以尽量避开孩子的纠缠。

据统计,我国遗嘱库,登记记录已突破20万,如此看来,这二十多万个家庭中,老人们对遗产规划已很清楚,死后遗产的分配明确清晰,争继承权之争,少而胜之。

有人有这样的疑惑,这类遗产争夺大战,多子女的家庭中都有发生,如本人为独生子女,然后,父母双亡,难道自己应该享受父母留下的一切财产吗?

这肯定是不可能的,我国也在不断地修订与完善继承法,尽管按规定,只要父母双亡前有遗嘱,则在财产继承中,均按遗嘱办理,但是新规下,有四种财产不能继承,即便独生子女,亦无继承权。

二、这4种财产已不属于继承范围

一、若父母双亡后,遗留的共有财产,则孩子无权继承。因为,父母生前所持有的全部财产都属于他们自己,所以,子女不可以把父母留给其自己的所有财产继承下来,否则,子女只能得到自己的一半或者更多。例如,有些家长在活着的时候,伙同他人开办公司,家长对于该企业的所有权仅为部分,然后,孩子最终继承了,亦只属于家长,即孩子不能继承别人的遗产。

再如,父母合资购置房产,唯有父亲惨死,然后,孩子也只能够继承爸爸所占有的部分了,母亲所有的这部分财产无从继承。

二是无法继承家长享有的权利,孩子们却可以继承家长们的实体资产,无实体继承各项权利,例如知识产权,亦或著作权,这一切属于家长,孩子不能继承。

除此以外,儿童无法继承保险金。大家知道,在世的老人买各类保险的不在少数,并注明受益人,曾经的老人在某些事故中不幸去世,则受益人可获得保险金,但是,若老人所填受益人不是其孩子,那么,即使独生子女,也无从获得。

最终导致赔偿金、抚恤金无法传承,有人死后,有关部门将支付赔偿金,或抚恤金,双方近亲有权获得,并非只有孩子才可以传承。

当今社会中,还有遗嘱造假现象,因此,我国根据这一现状,当即改革遗嘱政策,新近出台的遗嘱有两类,即打印遗嘱,录像遗嘱,只要满足有关法规的,或者产生法律效应,如此,老人们立遗嘱越来越容易了,身后事还能较好解决。

社会正处于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因此有关部门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结合社会现状调整相关的法律法规。

总结

现在这四类财产已经踢开继承的范围,继承权进一步明晰,财产的分配将更明晰,许多矛盾和问题将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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