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新闻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因为老人家临终前立下的口头遗嘱,又长期卧床不起,平时都是女婿在照顾她,而她的两个外嫁的女儿却没有尽到任何的赡养义务,凭什么要平分遗产?
原来,从老人家立下口头遗嘱到去世期间,她的精神状态是清醒的,她可以用纸笔或者语音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她的女儿们写的反对书无效,她的女婿在她身边照料她,她的遗产应该根据“新规”来继承。归根结底,还是老人家不懂法律,要是老人家能做个书面遗嘱或者公证什么的,也就不会有什么遗产争议,更不用打官司了。
实际上,我国的老龄化程度一直在加剧,比如,从年到年,60岁以上的老人从1.77亿增长到2.64亿。另外,据有关部门预计,未来五年,即“十四五”时期,60岁及以上的老人数量将会每年增长超过万。在这样的背景下,子女对父母亲的财产的继承权也出现了很多问题。
子女们不孝顺又有什么用?从年开始,父母亲的房屋都是“这样”的。
所以,该怎么处理呢?要知道,跟如今许多90后的独生子女家庭不同,许多80后甚至70后都有自己的兄弟姐妹,一个家庭中最少的可能有两个孩子,多的可能有五到六个孩子。而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实际上就是房产,因为如今一套房屋的价格都在百万以上,所以在怎样进行房产继承上也会引起很多问题。其实,民法上也有这方面的规定。
第一,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可以由子女来继承的。
首先,如果父母有自己的继承人,比如父母不想要抚养子女,那么外甥就会代替他们抚养子女,按理说,父母的房子应该归外甥所有,但是外甥会将财产让给子女。这样的话,子女就不需要去争夺父母的财产了,因为父母都已经立下了遗嘱,他们的财产将会被子女继承,到时候即使是起诉,也无法改变。
其次,有些父母不懂法律,在立下口头遗嘱的时候,又写下了一份纸质遗嘱,在纸质遗嘱上都会提及财产归自己的子女所有。所以一般都是以纸质遗嘱为准。但是后来,有一个子女再也没有找到工作,最重要的是,这个子女对自己的父亲也不够孝顺。即便是在外面打工,也要向自己的父亲要钱。最后,这个子女的父亲和母亲就选择了《遗赠扶养协议》,然后撤销了之前的纸质遗嘱。
第二,就继承效力而言,出嫁的子女与未出嫁的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
在传统的思想中,远嫁的女子是没有资格继承父亲财产的,因为只有自己的孩子,才能延续家族的“香火”,所谓“出嫁的女子,就像是一盆冷水,浇在了别人的头上。”但是,新的规定,却打破了这个惯例,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是不是已经结婚了,都有同样的继承权。
更重要的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当父母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如果他们有偏见,只将遗产分给了儿子,那么,女孩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将自己应得的遗产拿回来。要知道,这个故事可不是杜撰出来的:一位四川的姐姐,由于对自己的财产分配感到不满,所以起诉三位哥哥,要求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原来,邹家人在一场车祸中不幸遇难,他们的爸爸是一名退休者,家庭状况还算不错,算上他的薪水和积蓄,一共有二十万左右,此外还有一处一百八十万的房子,总共有两百多万。但是,没想到三个哥哥私下把财产都收了起来,并且在分配积蓄的时候,也只是给了妹妹两万元,而三个哥哥每人都得到了六万元。最终在法庭上,财产和积蓄被平分成了四份。
当孩子要继承父母的财产时,应该以“买卖”还是“赠与”的形式进行呢?
其实,当涉及到父母的财产问题时,不少人都会犹豫,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赠与,一种是买卖。那么这两种方式各有什么成本呢?为了方便计算,我们就以二老的房子为例,一百平米,两百万来算。
第一种,选择赠与。
契税是×3%=6万元公证费是×0.1%=2万元,加起来是6+2=8万元。
第二种,选择买卖。
契税是×1.5%=3万元个人所得税是×1%=2万元(五个人只交一个人)。
从金额上看,如果是以赠与的形式获得了父母的财产,则要缴纳3%的契税和0.1%的公证费,所以要花费较多的钱。但是根据中央媒体的报道,我们看到了一条消息。
如果业主将自己的房子无偿赠送给自己的子女、父母、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则可以享受对受赠人的契税减免优惠。
也就是说,在赠与时可以免交契税,赠与会更划算。但反过来说,无论是以买卖还是赠与的形式得到的财产,将来如果想要卖出去的话,都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税,这一点,父母和孩子要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