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申报时间
年4月29日截止
申报方向
1.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补助经费
2.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补助经费
3.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生产性保护)基地补助经费
申报对象
市级财*资金,用于支持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申报条件
1.项目补助经费由项目保护单位提出申请,补助范围为我市的 、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2.基地(传习所)补助经费由传承基地、生产性保护基地和传习所提出申请。补助范围为我市的 、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生产性保护基地和传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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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扶持通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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