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人们都非常重视婚姻大事,而在婚姻关系当中结婚买房似乎成为了现在普遍的潮流。受我国传统思想的影响,人们觉得有房才有家,所以几乎每个国人都想在有生之年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大多数人买房是为了结婚,而由于房价很高,很多人无法独立负担买房的费用,所以对于大部分夫妻而言,他们都会选择一起承担买房的事。
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的,那这套房子就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一直以来,人们都在争议是婚前婚后买房好?不少人觉得婚前买房是属于个人的财产,而婚后购买共同所有。其实也不一定,关于房屋是否共有,我国也有相关法律作出了明确的阐释。那么夫妻二人共有房产,若是一方死亡,另一方无权卖房吗?关于婚后共有房产,国家做出了明确的限定,其目的是避免人们在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分开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关于一方死亡,而另一方是否有权利卖房子,首先要清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房子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很多女性,包括其父母在内,都希望在结婚之后拥有一套房子,或者在房产证上有女方的名字。对于他们而言,这种做法能够带给他们所谓的“安全感”,正是因为这样,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关于房子的归属权问题有许多争议。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在夫妻关系中不能分割的房产。第一种,如果房子是在男方婚前购买的,并且是全款出资,那么房子则是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男方。第二种,如果是在结婚之前,就将房产等做了财产公证,并且这份财产是属于夫妻二人中某一个人的,那么在夫妻二人分开之后,这笔财产也是不能分割的。第三种,这种就比较特殊了,人们通常会认为在婚姻关系当中,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其实不然,在婚姻关系当中也是有个人资产的,比如有一些资金是在婚前就有的。所以如果在婚姻关系当中一方通过自己婚前的资金全款购买了房子,同时在房产上也没有登记配偶的名字,那么这套房产仍然是属于出资方一人的。人们在生活中也应该有相应的继承权概念和意识,避免在日后的一些意外事件中闹出许多乌龙事件。人们无法预料到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在生活当中常常会看见一些本该很幸福的夫妻,结果却因为一方的突然离世而闹得家庭不和谐。这种不和谐主要来自于财产的争夺,在网络上会看到一些人与自己配偶的父母对簿公堂,不过如果要是有继承人认定,那么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是夫妻二人共有房产,其中有一方一旦死亡,那么他们这套共同的房产就会被视作是遗产,按照我国的相关继承法来划分继承权。只有完全具有房子的产权,才可以买卖房屋,因此,对于一方死亡的情况,另一方买卖房屋的行为是不被法律认可的。那么既然如此,这套房子的继承权该如何划分呢?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其次是共有子女、最后才是父母。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去世,他的配偶父母孩子都有一定的继承权,并且所继承的份额都是同等的。能否出售这套房子,要注意到这三点。首先,要看对方去世之前有没有立下过遗嘱,并且是具有法律认证的书面遗嘱。如果在遗嘱当中明确提出,将把这份房产留给自己的配偶,那么第二继承人和第三继承人就无权插手这套房子,其配偶完全可以自己处置这套房产。其次,如果去世一方在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房屋就得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来分割房产,如果有子女和父母,那么这套房产配偶就不能一人享有。第三点,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配偶有一种情况是可以售卖房屋的,那就是要争得第二和第三继承人的同意。当然,通常情况下,第一继承人,也会给予第二第三继承人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有法律效应的承诺。除了以上这三种情况,如果没有第二和第三继承人,并且去世的一方也没有立下让他人继承财产的遗嘱,那么配偶就可以享受完全继承的权利。当然,如果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了继承权,那么配偶也是可以将房产划为个人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