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第41条规定:“遗产因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时,按照民法典 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
一、无人继承遗产
无人继承遗产就是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接受遗产。被继承人的遗产无人接收,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
1.无人继承的遗产,可能客观上既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受遗赠人。没有法定继承人就是法律规定的 顺序、第二顺序继承人都没有,被继承人也未留有遗嘱指定受遗赠人。
2.虽然被继承人有继承人或者通过遗嘱确定了受遗赠人,但是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受遗赠人也都放弃受遗赠。
3.被继承人死亡后,虽然有继承人,但继承人全部丧失继承权且未得以恢复。
4.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仅在遗赠中处理了部分遗产,其余遗产也构成无人继承遗产。
二、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
1.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一般情况下,如果死者为城镇居民而非农村居民,其遗留的无人继承遗产归国家所有。归国家所有就是收归国库,由*府有关部门负责处理。但*府主管部门处理无人继承遗产需要坚持一个原则,即将这些财产用于公益事业。这里的公益事业可以是教育事业、医疗事业、慈善事业等,而不能用于非公益事业,比如用于行*办公经费支出。至于具体用于何种公益事业,则由*府主管部门具体分配。
2.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因其生前一般都会通过集体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红等经济利益,将其遗产确定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也合情合理,且土地承包收益、宅基地上的房产等具有特殊性质的财产,规定由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也便于集体所有制组织根据本集体的具体情况作出妥善处理。
3.归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
《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第41条规定:“遗产因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时,按照民法典 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民法典》第条规定:“ 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如果遗产既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但存在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应当将遗产适当分给这部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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