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元月,广陵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广陵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加法院的陪审工作,特别是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深感肩上责任的重大。人民陪审员是法院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虽不着法袍,代表的却是广大民众,可以让人们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工作四年期间,我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每一次的庭审工作,结合在职期间的工作经历,特别注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使妇女在夫妻离婚、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等案件中得到有效的保护。
现为大家讲述庭审过程中的几个小故事:
故事一:夫妻离婚纠纷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夫妻是家庭的核心,夫妻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一个家庭的稳定,影响着一方的安定。因为本人多年从事妇联工作,对婚姻家庭矛盾的调解工作一直比较重视,先后在全区各乡镇(街道)、社区(村)成立了婚姻家庭调解室,并曾在区法院民一庭建立了婚姻家庭调处室,目的就是对请求离婚的夫妻抓住法庭是教育最好的机遇,强化庭前调解,疏导钝化矛盾。例如:原告周某与被告田某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一年后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因双方均系二婚,加之被告在泰州工作,对家庭、对妻女关心较少,妻子唠叨几句,丈夫不解释不回应,甚至不给妻女生活费,原告认为是被告对其实施了冷暴力,双方无法再共同相处生活,提出与被告离婚,并要求给婚生女生活费、抚养费和学习、医疗等费用。
针对这对夫妻的矛盾,我从女性的角度,利用陪审员的优势,首先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告诉原告:妇联是广大妇女的“娘家”,内心有什么真实想法可以和我们沟通,我们一定会最大限度的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这样让原告从心理上接受我们,再通过与被告的沟通交流,了解到男方因为双方均是二婚,又住在女方家,心有芥蒂,另一方面因每天泰州扬州往返,到单位后各种忙碌(汽车维修)确实身心俱疲,回家真的累得要死,就想躺躺休息,不想说话。找到了双方矛盾的焦点后,法官和我有针对性的做了工作,使女方理解了男方的心理和工作的辛苦,也使男方认识到,要加强与妻子的沟通,感谢妻子操持家务和带孩子的不易。思想疙瘩解开以后,夫妻二人敞开心扉,重新和好。
故事二:家庭析产纠纷
随着城市的发展,拆迁成为城市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在拆迁款的补偿和分配、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人性的善恶暴露无遗,有夫妻反目的,有父子对峙的,有兄弟姐妹干架的,每个案例背后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也反映了社会的深层次问题:亲情败给金钱,金钱看透人心。例如:拆迁中有这样一个家庭,因为分家析产,出嫁的女儿将自己的父母和两个弟弟告上了法庭。这户人家中,由于母亲身体不好,女儿为了帮助父母承担家庭责任,初中一毕业主动上班挣钱,打工的钱给父母贴补家用和供弟弟上学。在家里老宅改建过程中,女儿更是出力出钱,拿出工资购买建材、帮助做小工、烧饭等,为家里倾尽了全力。在老宅拆迁过程中,父母得到了多万元拆迁补偿款,按当时的市价可以买两套平和两套60平的房子,可任凭姐姐好说歹说,只要60平的一套小户,父亲和弟弟始终不松口,一分钱都不给她,女儿一气之下诉至法庭,要求得到自己应得的份额。
我们通过庭前阅卷,看到邻居们对女儿对家庭作出贡献的证明,基本情况属实。理出了头绪以后,于是分头做工作,对父母宣传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能有老思想,不能认为养老靠儿子,而“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同时陈述了社会上的一种说法,女儿是贴心棉袄,老了还是姑娘服侍的多等等。对弟弟,我们劝说他应摈弃传统观念,不是长子长孙就该得,多想想姐姐的付出,父母百年之后,姐姐作为手足,还要来往相处,金钱永远买不来亲情。法官从法、我们从情从理,轮番解释沟通,特别是和我一起参审的另一位陪审员袁同志,因为是复庭,不顾自己受伤的身体(庭前不知道这一位老同志前一天不慎摔跤,鼻梁骨骨折),满脸的青肿,戴着口罩,坚持出庭。我们反反复复做工作,父子终于同意买一套小户给女儿(姐姐)。我有一次遇到当事人母亲,她高兴的告诉我,多亏我们帮助纠正了他们的错误观念,没有造成家里亲人反目当仇人的悲剧,几年来女儿对父母孝顺至极,送衣送药,问寒问暖,对弟弟及家人各种关心,一家人互帮互助,和睦友爱。
以上故事只是法院审理案件中的一小部分,法院每年几千份沉甸甸的判决书背后,每一份都凝聚着法官为坚守公平正义而付出的艰辛和努力。我自豪,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与法官有着同样的职责与使命,把自己的所学所知运用在庭审工作中。今后,我将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学习,发挥更好的作用,不愧于*的培养,不愧于组织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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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沈霞:立足本职做好陪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