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能全部继承父母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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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老王有一个儿子,有一套房,房子是夫妻共有,1/2属于老王,假如老王不在了,老王所拥有的1/2房产是不是由他儿子全部继承?不是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图片出自百度,如有侵权,联系删除那么老王的房产由儿子、配偶和他的父母共四人共同继承,这样一来,老王的儿子只能继承他所拥有1/2的1/4,也就是1/8。实际上,儿子只能继承到房产的12.5%。孩子的爷爷、奶奶继承房产,等他们去世了,由他们的子女,也就是孩子的叔叔、姑姑继承。孩子的妈妈拥有和继承的房产,等妈妈去世了,由孩子的姥爷、姥姥和孩子三人共同继承。姥姥、姥爷去世后,他们继承的份额由他们的子女,也就是孩子的舅舅和小姨继承。所以如果不提安排,你辛苦打拼的财产,最后有可能大部分会落到了孩子的叔叔、姑姑、舅舅、小姨手里,独生子女只能继承到一小部分。是不是觉得非常不合理?孩子的叔叔、姑姑、舅舅、小姨一分钱没花,还能得到房子那么多的份额。但这是法律规定。怎么办?很简单,只要通过一份专业的遗嘱公证就可以解决,不但能全部给到孩子,还能防止家人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你学会了吗?文章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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