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对国人而言,房产才是我们人生中所追求的主要内容,但对许多西方国家的人民而言,却并不具备较强的房产拥有意识,甚至在很多西方百姓看来,房产对于自己并没有特别重要,毕竟相比之下,他们对自由反倒更加向往。
对某些西方国家来说,房价过高、为购房付出过多、丧失自由的行为对其是本末倒置,但在中国,人们明显将房产看得更为重要。中国人自古便有“有了房子就有了家”的观念,住房被所有人都视为家园的具象化表达,尽管租房主一样能够满足我们最基本的居住需要,但是租房也很容易让人产生漂泊流离的感觉。
正因为如此,这几年,人们在购房路上艰难地奔波着,可到当代,越来越多年轻人认识到只要凭本事购房无异于痴人说梦,为此,他们开始打起父母名下的财产,也有几个多子女家庭,为争父母财产,甚至打得不可开交或闹到法院。
但还好的是,进入年以后,国家对于房产继承的明确标准,会根据最新的条款来统一执行,也就是说对于孩子的房产继承,我们有一个明确的计划。那这个新的条款到底包括什么?下面我们就来认识一下。
时下国民多数对买房产的问题,都有极高追求,每个人都已经有了一套房子作为自己居住的底气了,但其实纵观全国各地,真正能够依靠自身力量完成全款购房梦的却少之又少,一套房动辄上百万、甚至透支全家钱包、还不一定买得到的商家,这几年大多靠首付贷款达到购房目的。
自从认识到房产给国人带来的冲击日益沉重之后,从二〇二一年下半年开始,相关部门对房产行业实施了新的调整与限制。
各地鉴于目前现实情况,各地市的楼盘还停留在高水平上,也就决定了国内住户要想买一套房,起码要花十几万首付或几百万整栋。而且因为房产本身是能够留下的财产,因此对有些家庭的孩子而言,在自身不具备购房能力的情况下,还会想到在其父母走后,由自己来直接承继父母的财产。
如属家庭独生子女,其父母财产继承问题自然无可非议,但若属多子女家庭则在父母财产继承问题上又有更为详细的思考。
如今坊间流传的关于房产继承的说法,有些地区也遵循传而不传女儿的传统原则,毕竟有些人家传统观念认为儿子就是家族子嗣的接班人,而且女儿结婚后又属外人,因此他们把儿子视为家族资产最重要的继承人。
然而在现代之后,随着许多家庭思想的逐步开放,而他们对于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越来越高,如今许多女性公民都为能从根本上维护自身利益,还开始对传承房产的问题以及家族中的其他孩子据理力争并且相信自己也具备了传承相应房产的技能与资格。
甚至在许多人眼里,亲人这个与我们有着血缘关系的最亲近的人,是凌驾于所有感情与关系之上的一群人,但面对利益,仍然有相当数量的亲人与之反目。从而相关部门为促进家庭及社会的和谐,减少因房产继承而产生的纠结和冲突,对房产继承出台新规*策。
国家新规明文规定遗留财产第1顺位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孩子,其中不存在长幼、男女之分,即无论男童女童,亦不论长女或幼子均有同等分割财产之权利。
而且如果一家有几个孩子,并且在相同第一顺位继承人基础上只有一套房产的话,到底应该分属于哪一个孩子?根据我国法律,哪一个孩子尽赡养老人之责,便可享有相应财产继承权。即便有意义的子女也可以到法庭申诉,而最终结果也会依照国内民法典作出判决。
当然在此基础上,国家对财产继承所蕴含的某些特殊情形也给予了充分的考虑,例如有些家庭存在着孩子早于父母死亡的问题,在这一情形中,法律将裁决间接继承或将应该继承的部分转成其他指定继承者。在本质上发生了这一情形,即由子孙辈承继双亲的遗产。
结论
此外,为厘清财产之继承,各国亦不断改善本国遗嘱制度,如加入多种立遗嘱方式,遗嘱验证等,每个大家庭都是要保证每个家庭都不因财产继承问题造成更大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