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判决继承纠纷案例:第二顺序继承人获得遗产55%的比例分配
年,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法院最终判决,根据公平原则,将遗产按照45%和55%的比例分配给第二顺序继承人姜霞和第一顺序继承人小姜。
案件的背景是,年,老姜与妻子离婚,他们的独生女儿小姜一直与母亲生活,而老姜未再婚。年,老姜被诊断出患有癌症,治疗期间,他的妹妹姜霞及其家人帮助照顾他的生活。年3月,老姜不幸去世。在此期间,小姜并没有尽到照顾和扶养老姜的责任,而是由姜霞一家承担了这一重任。姜霞不仅日夜陪伴在哥哥病床前,还为他装修了一处房屋,提供了居住的地方。她和丈夫一起照顾老姜的生活起居、穿衣吃饭、卫生清洁等方面的需求,尽力延长了老姜的生命。甚至在老姜去世后,姜霞夫妇也负责处理了他的丧事。
这些证据表明,在老姜生病期间,姜霞承担了较多的照顾和扶养责任,尽心尽力地照料着哥哥。这也是老姜在临终前将银行卡密码告诉姜霞的原因。法院根据公平原则,认为姜霞应当适当分得老姜的遗产,并酌定了姜霞和小姜分别按照45%和55%的比例分得遗产。
法官在判决中解释了法定继承的原则。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的规则。兄弟姐妹作为法定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才能继承遗产。
在本案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小姜存在且没有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对第二顺序继承人姜霞适当分得遗产,这体现了公平原则,并且鼓励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持。这样的判决既考虑到了被继承人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姜霞的贡献,也保障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小姜的权益。
综上所述,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判决姜霞向小姜返还老姜的遗产存款11万元,并将老姜的遗产存款9万元分给姜霞。双方对此判决均表示接受,现该判决已生效。这一判决既保障了家庭成员的权益,也体现了法院的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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