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子女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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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吗?答案是……不一定能全部继承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就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介绍到:

案例一

小李是家里的独生女,常年在外工作的她,父亲患重病也没有赶回去,无奈之下,小李托老家的邻居小王帮忙照看。一来二去的,小李的父母和小王的关系愈发亲密,他们早已将小王视为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于是小李的父亲在生前写下了遗嘱,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部分财产遗赠给小王,并签署了遗赠协议。如果遗嘱中明确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就算是独生子女,也只能继承遗赠未处置的遗产。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情形1: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案例二

小李的父亲在不久前过世,留下了两套房产,而小李的爷爷奶奶还健在,那么继承开始前,小李的母亲作为夫妻财产共有人,首先分得一半房产然后再参与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作为遗产的一套房产,分为4等分,通常母亲1/4,你1/4,爷爷1/4,奶奶1/4。爷爷奶奶各分得的1/4,在他们过世后,将作为他们的遗产部分进行继承,此时你的姑姑、叔叔便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情形2: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案例三

小李的母亲于年去世,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所以小李、小李的父亲和小李的外公外婆共同继承小李母亲的财产。而小李的父亲在年另娶了老婆,不幸的是小李父亲于年年底突发心梗去世,那么小李父亲的财产将由小李、小李父亲的现任妻子(小李的继母)以及小李的爷爷奶奶共同继承这部分财产。

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情形3: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

案例四

小李的父母亲因身患重病,不幸双双去世。他们在生前并未留下遗嘱,那么小李能否继承呢?这里有一个前提,如果小李已经结婚的话,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定继承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情形4: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

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父母过世时留下遗嘱特别约定,遗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与其配偶无关。

经常有人戏说“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先来”,那么为避免出现类似于“独生子女都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的事情发生,在意外到来之前非常有必要依法设立一份遗嘱。有些人或许有些忌讳,可我认为大可不必,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谁也不能例外,既然如此,何不为在身前就安排好身后之事,也许能避免后人为此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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