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白癜风医院践行公益事业 http://nb.ifeng.com/a/20171215/6230550_0.shtml独生子女们往往会认为,自己是父母唯一的孩子,将来父母百年,财产房子什么的,就理所当然归自己所有。然而他们说了不知道,即使是独生子女,也不可能一定等继承到自己父辈的遗产。比如之前,中国青年报就有一个这样的案例,独生女小丽,父母去世以后,留下了一套平米的房子,但是登记在父亲名下。小丽觉得,父母去世以后,只要过户这套房子,就是自己的。可没想到到了房管局以后,才被告知,如果小丽想独自拥有这套房,前提是小丽爸妈的亲戚要到公证处放弃继承,或者到法院放弃继承,她才能完全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对此,很多人表示不理解,为啥独生子女要继承父母的房产,最后还得征求父母亲的亲戚的同意呢?说到底,还是因为小丽父母亲不太了解我国继承法规,如果在生前写了一份遗嘱,将财产传给自己的女儿,最后也不会闹到一个大家庭为争夺一套房子而上法庭。当然,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也不全是不懂法,更多的还是因为老百姓的心目当中觉得提前立遗嘱不吉利。然而就是因为这种传统思维,才导致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类似小丽的这种纠纷出现。殊不知,立遗嘱既避免遗产纠纷,还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家产。值得一提的是,如今我国大多数家庭70%以上财产都在房子上,加上老龄化程度越来越严重,未来十年,我国每年将新增超万退休老人,因此,处理好房产的继承问题,不仅可以减少遗产纠纷,还可以避免将来子女和亲属因为争财产出现各种矛盾。那么,如何解决继承问题呢,这里就不得不讲到民法典规定的继承相关,这些新规出来以后,年继承父母房产就都只能按新规办,独生子女也不例外,孩子多的家庭也得按这个来,争也没用!具体新规包含哪些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01三种情况,独生子女无法顺利继承父母的房产。第①种:如果独生子女不是唯一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独生子女无法完全继承房产。按照法律规定,第1顺位继承人除了子女以外,还有配偶和父母。其中,子女还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些人都是都是享有父母财产继承权的,都会影响到独生子女能否完全继承父母的财产。比如上面讲到的案例,如果小丽的父母去世以后,但是小丽的祖父母健在,那么在小丽父母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其祖父母也有继承份额。如果这两位老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财产,那么小丽即使作为独生子女,也无法完全继承房产。第②种:房子上设立了居住权。按照规定,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既不能出租也不能出售,即使是独生子女,也无法顺利继承这套房产。举个例子,如果独生子女小丽的母亲去世以后,父亲和李女士再婚,并给李女士设立了居住权,那么即使将来小丽父亲去世,李女士也依然可以一直居住在这个房子里,小丽此时是无法继承房产的,只有将来李女士去世,居住权消失,小丽才能顺利继承这套房产。第③种:如果父母立遗嘱或是签署遗赠扶养协议,将房产留给其他人,独生子女也无法继承房产。比如此前上海的一个真实案例,一位客人长期得到水果摊主的悉心照顾,于是老人最后立遗嘱将房产留给水果摊主,其独生子女再闹,最后也是无法改变这个事实的。02遗嘱形式多样化,增加了人们处分遗产的自由。相比以前的继承法,民法典新增了打印遗嘱,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代书遗嘱等方式,而且取消了以往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只要是合法合规的遗嘱,和公证遗嘱享有一样的效力。因此,如果老百姓觉得打印或是录像遗嘱更方便,这个也是有效的,不必说一定要公证遗嘱才有效。但是,如果老人立了好几份遗嘱,既有公证的,也有打印的,这种情况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就以距离现在最近的遗嘱作为有效。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是打印遗嘱,一定要有两名见证人在场,这样才能确保遗嘱来自老人真实的想法,避免有的人伪造遗嘱,而且见证人还不能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03继承权不分男女,获得宽恕后不丧失继承权。有些地方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比较严重?在继承时,就默认嫁出去的女儿不能享受继承权。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而这个新规不分农村城市,嫁出去的女儿同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此外,如果有的子女之前有过过错,比如之前有虐待父母的,像这种子女如果后来悔改了,并且得到了父母的宽恕,最后也是享有继承权的。值得一提的是,子女在继承遗产时,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也有所不同,继承房产还涉及到过户问题。一般有三种过户方式,即赠与、买卖、继承,这三种方式在过户过程中都是需要产生税费的。总体来说,继承方式产生的费用最低,既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要公证费和工本费即可,而另外两种方式,都会产生一定的税费。不过,继承房产也存在一个弊端,继承必须老人去世以后才能办理过户,若是老人生前过户,就只能采取买卖或者赠与这两种方式过户。END万子婳说:文章的每个字,都是我用心写出来的,点个「赞」,让我知道,你们也在为人生「拼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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