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听错,独生子女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必须要堂兄弟姐妹同意才行。
hai!大家好,我是昵昵!今天和大家聊一聊独生子女父母去世后,房产的继承问题。
在大家的印象当中,如果独生子女的父母去世那不管是房产还是其他遗产,都应当由独生子女自己一人承担,可是在实际情况当中,却并非完全如此,独生子女不一定真的能够全部继承到父母的遗产,真正在办理的过程当中,可能会需要得到其他的堂兄弟姐妹的同意,才能够顺利的获得继承遗产。
大家对于这种说法可能会感到非常疑惑,但现实确实如此,在我国现行的继承法当中规定,遗产继承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那第一顺位继承人指的是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也就是说这三者在继承顺位上是相同等的,享有相同的权利,说到这里大家就更不理解了,如果只有父母配偶和子女享受同等的第一继承权,那跟堂兄弟姐妹又有什么关系?为了让大家更加明白,我用一个现实的案例为大家做说明:
“前几天李先生在办理父母遗留下来的房产过房,在房产变更姓名的过程当中,公证处的人员告诉他,如果想要继承这套房产,必须要得到李先生爷爷奶奶的同意,李先生说:爷爷奶奶几年前就去世了。工作人员又说:那就要你的叔叔伯伯(也就是父亲的兄弟姐妹)同意,李先生说:就一个大伯去年去世了,工作人员又说道,那就得堂兄弟姐妹的同意。”
李先生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李先生父亲的这套房子是在他母亲去世之后购买的,如果在他母亲去世前购买的,大家可推理得知,就还存在外公外婆,舅舅,表兄妹的同继承问题。虽然李先生的父亲对这套房产享有所有权,但是因为其父亲在去世时,李先生的爷爷奶奶还是在世的,所以按照我国现行的继承法,李先生和他的爷爷奶奶拥有同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说这套房子应当由他的爷爷奶奶以及他本人三个人共同继承。如果李先生的爷爷奶奶放弃这套房子的继承权,那么这套房子则可以由李先生一人继承。她的爷爷奶奶在去世之前也没有签属放弃对这套房子的继承权。之后延续到李先生的大伯,大伯去世后也没有签属放弃对这套房产的继承权,这套房产的继承权,自然就落到了李先生的大伯的孩子身上,也就是李先生的堂兄弟姐妹们,所以如果李先生想要全部继承这套房产,就必须让堂兄弟姐妹们都放弃继承。如果堂兄弟姐妹们不愿意放弃,李先生就不能完全继承他父亲的遗产。好在,他的兄弟姐妹都比较明事理的人,主动放弃了继承,让李先生顺利的办好了房产变更的登记。
李先生的这个案例其实也是给广大的独生子女及父母提了个醒,不管是父母房产还是其他财产,不一定全部都可以由子女继承,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独生子女们可以让父母在生前,就做好遗产分割,或者是做好遗嘱公证。这样的话能够避免很多的麻烦和纠纷。
在办理房产变更或者是遗产继承的时候,也能够少走很多弯路,若是遇到不那么明事理的亲人,事情也很有可能变得非常麻烦,甚至要诉诸法庭,不仅费时费力,亲戚之间的关系也会受到损害。房产也不一定能够顺利的拿到手里。感谢友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