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老公的受益人还是你吗

中科白癜风公益惠民活动 http://baidianfeng.39.net/a_yyxw/220627/11081309.html
一份保险合同里面,有四个人。●保险人:保险公司●投保人:交钱的人●被保人:被保障的人●受益人:领钱的人今天,来聊受益人。貌似他是最舒服的那个,不需要交钱,不需要承受生老病死,就等着领钱了...一、受益人的分类官方定义如下:(图片来源:保险术语)我们得出三点:●人身保险才有受益人●由投保人、被保人指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受益人也分种类:●生存受益人被保人仍活着,领钱的那个人。如无特殊约定,生存受益人都是被保险人本人。(完美人生守护典藏版条款)放心,只要没咽气,重疾、轻症、全残保险金都是我们的,谁也抢不走。●身故受益人与生存受益人相对应:被保人死了,领钱的那个人。身故受益人又分为两类:1)法定受益人法定受益人都有谁呢?怎么赔呢?《保险法解释(三)》第九条: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十三条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举个例子:小明给自己买了份寿险,保额万,受益人法定。小明车祸去世,万的保险金将由他的老婆、父母、儿子均分,每人各得25万。如果这些人都不在了,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分。2)指定受益人这就简单了,想把钱给谁,给多少比例,都由你决定。原则上,受益人可以指定任何人:家人、亲戚、朋友...投保时,保险公司一般只提供三种关系:配偶、父母、子女。至亲至近之人,可以最小化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人的道德风险。指定受益人属于身故受益人的一种,因此不含身故的保险产品(如纯重疾险、医疗险),也便无法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将给到被保人本人。二、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将保险金留给谁,这个问题很重要。草率的决定,或者未及时变更,可能把钱留给不想给的人,而想给的人却分文不得。黄泉之下,也不得安心。先来说指定受益人。《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保险法解释(三)》第九条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给他人购买寿险时,要完成两个动作:1)投保前,征求被保人同意,否则合同无效;2)指定受益人时,征求被保人同意,否则指定无效。漏掉一个,都可能违背你买寿险的初衷。除了指定受益人,我们还可以变更受益人。《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保险法解释(三)》第十条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变更行为无效。《保险法解释(三)》第十一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变更受益人,变更后的受益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变更受益人,有三点注意事项:1)需要征求被保人同意;2)及时通知保险公司;3)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变更。保险事故一旦发生,受益人的期待权,便转化成现实的债权。出了事,才想到变更受益人,为时晚矣~三、受益人身份的变化投保流程中,都会要求填写受益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关系,不用过分担心漏填错填。要留心的是:受益人身份的变化。父母、子女这种关系,由血缘确定,不易发生变化。而夫妻关系,则由两个证书确定:结婚证、离婚证。两个人看对眼了,就结了,两个人闹得不愉快,就分了,弹指之间。回到我们的标题:结婚后给老公买了万寿险,受益人是自己,离婚了,老公(应该叫前夫)死了,钱还会赔给你吗?《保险法解释(三)》第九条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此时,两人并非夫妻关系,则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这万算前夫的遗产,分给他的法定受益人:父母、孩子。前妻分文不得,如果她带孩子,孩子又未成年,孩子的这笔钱可以由她暂时保管。当然了,离婚了还给前夫继续交保险,的确是真爱。下面,我们聊一点无聊的东西。四、数人受益人涉及到多人受益人、多顺序受益人时,某个受益人丧失受益权时、情形变得格外复杂。事实上,并非保险公司不想赔,而是不知道赔给谁。尤其涉及大额身故保险金时,极容易引起受益人之间关于保险金的争夺,一家人反目成仇,告上法庭。我们先来思考两个问题:如果受益人比被保人先死,这笔钱是分给其他受益人,还是作为该受益人的遗产呢?或者受益人和被保人在同一场意外中死亡,无法确定死亡顺序,这笔钱又该怎么处理?《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受益人先于被保人死亡,且没有其他受益人时,这笔钱将作为遗产给到被保人的继承人,而非受益人的继承人。举个例子:小红给老公小明买了万寿险,受益人为小红。小红先死了,小明也未变更受益人,小明再死亡,这万作为遗产给到小明的父母、孩子,而不会给到小红的父母。如果小红和小明同一场意外死亡,法律推定小红死亡在先,处理方式同上。但是,要是还有其他受益人怎么办?死亡受益人的这笔受益金该给谁呢?受益人的继承人?被保人的继承人?其他受益人?《保险法解释(三)》第十二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数人为受益人,部分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死亡、放弃受益权或者依法丧失受益权的,该受益人应得的受益份额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保险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该受益人应得的受益份额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未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二)未约定受益顺序但约定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三)约定受益顺序但未约定受益份额的,由同顺序的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同一顺序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顺序的受益人平均享有;(四)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由同顺序的其他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同一顺序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顺序的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举个例子:还是小明为例(反复去世的小明),他有万寿险。1)受益人约定为老婆小红,儿子、父母,没有注明受益顺序和受益比例。小红先死了,本该给到小红的25万,由儿子、父母三个人均分,每人多得25/3万。2)受益人约定为老婆小红,儿子、父母,没有注明受益顺序,受益比例小红:50%,儿子30%,父母各10%。小红先死了,本该给到小红的50万,儿子、父母三人按3:1:1的比例分,即儿子多得30万,父母每人多得10万。3)受益人约定第一顺序受益人是老婆小红、儿子,第二顺序受益人是父母,没有注明受益比例。小红先死了,本该给到小红的万,全部给儿子。如果第一顺序受益人是老婆小红,第二顺序受益人是儿子、父母,这万由三人均分,每人得/3万。4)受益人约定受益人是老婆小红、儿子、父母,受益比例小红50%,儿子30%,父母各10%。小红先死了,本该给到小红的50万,由儿子、父母按照3:1:1的比例分,即儿子多得30万,父母每人各多得10万。如果第一顺序受益人是老婆小红,第二顺序是儿子、父母,受益比例小红%,儿子50%,父母各25%。小红先死了,本该给到小红的万,儿子、父母按2:1:1的比例分,儿子得50万,父母各得25万。目前最常见的,还是第四种情况:同时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比例。写在最后这些东西,甚是枯燥乏味,稍稍了解即可,无需钻研。而想把钱给到对的人,指定受益人和变更受益人这两点,一定要清楚!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rzdk/58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