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没经过公证,继承人还能继承“遗产”吗?专家道出实情
生老病死是没给人都会经历的事情,每个人到了年迈的时候,就会开始考虑自己的身后事了。有些人会早早的就立下了遗嘱,确定好自己遗产的继承人,但是有些人在立下遗嘱后却没有去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那么,这些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应吗,听听看专家是怎么说的。
根据我国的遗产继承法规定,人离世之后,他的遗产有两种继承方法,一是法定继承,而是遗嘱继承,其中,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举个例子来说,比如有个人有一套房子,按照法定继承来讲,在他离世后,这套房子的继承人有很多,现实他的子女占 份额,再来是他的父母也有份,在接下来才是他的兄弟姐妹。
但是如果这个人立下遗嘱,把这套房子的继承人定位他的侄子,那么这个侄子就能够完全的继承这套房子,而他的子女父母等都不能来分这套房子了。遗嘱继承的好处就是能够明确继承人,减少财产纠纷,毕竟如果按照法定继承来,那么难免会出现分不均,影响感情的情况。
遗嘱继承虽然方便了死后继承事宜,但是死者生前遗嘱公证可是挺麻烦的呢,要是这份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这点很多人都忽视了,因此也造成了很多的问题。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遗嘱公证都需要办哪些手续,满足哪些条件吧。
,立遗嘱人只能够对自己的财产做出安排,比如说有个人要立遗嘱,但是他的配偶还在世,那么他的财产只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比如说他们夫妻只有一套房子,那他立遗嘱时就不能把这整套房子都留给子女,只能留一半。
第二,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说整个的思维还是清楚的,要是立遗嘱人得了老年痴呆不能独立思考,那么他们立下的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如果立遗嘱人身体不好,无法前往公证处公证,那就必须有律师及公证处人员在场,这份遗嘱才算公证过具有法律效应。
第三,立遗嘱人完全自愿,如果是受到胁迫立下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第四,遗嘱内容不能有违法国家法律的条例,否则视为无效。
提前立遗嘱是件很好地事情,很多人也都有这个意识了,但是很多立遗嘱的人都会漏了去进行遗嘱公证,导致遗嘱无效。你都了解了吗,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