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该怎么办?“转继承”制度可以来解决。下面通过一个小案例来说明什么是“转继承”。
小张的爷爷于去年十月份去世了,小张的爷爷有三个子女,分别是小张的爸爸、叔叔和姑姑,三个继承人协商一致,将小张爷爷的遗产平均分为四份,小张奶奶、小张爸爸、小张叔叔、小张姑姑各一份,就在遗产处理方案刚刚商定好,还没来得及进行遗产分割时,小张的爸爸因为意外事故离世了,那么小张爷爷的遗产该怎么处理呢,是重新分成三份,扣除掉小张爸爸的份额?还是依然分成四份,小张爸爸份额由小张和妈妈、奶奶来继承呢?
我们来看看《民法典》 千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结合到本案中,这个规定很明确的告诉我们,虽然小张的爸爸在小张爷爷的遗产未及处理时就去世了,但是他并未放弃继承权,继承权也不会因他的死亡而直接消失,而是,由小张爸爸的继承人来继承小张爷爷遗产的份额。这就是转继承。
当然了,还有几点是需要注意的。首先,死亡的继承人必须是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去世的,如果是在继承开始之前就去世了,那就不再是转继承而是代位继承了。其次,转继承的份额以死亡的继承人从被继承人那里继承的份额为限,不能多于这个份额。第三,死亡的继承人不能放弃继承,如果死亡的继承人已经在遗产分割之前声明放弃继承了,那么转继承也就不能达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