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如何全面理解共同富裕?怎么答好促进共同富裕这道难题?澎湃新闻就此推出“求解共富”系列学者专访。
究竟应如何正确理解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澎湃新闻近期采访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张*、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守英、中国财*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实等5位学者,整理出以下理解共同富裕内涵的八个要点,以及促进共同富裕的五条建议。
一、共同富裕的内涵
1.需要持续做大蛋糕
张*:在*策上继续鼓励那些有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经济活动。要创造出更多的机会让大多数劳动力能在正规部门就业,收入和福利有保障,能过上体面的生活。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渠道。
刘尚希:我国的发展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不进则退,日子往回退在国际上有先例。因此,还是要从怎么做大蛋糕这方面去做文章,怎么能把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结合起来的,不能对立起来看问题。我们的人均GDP毕竟才1万美元,与发达国家差距还较大。
姚洋:过去有很多“草莽英雄”,如今这个时代过去了,不提高教育水平,成为中产阶层的概率是极低的。要想把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的思想贯彻下去,国家应该投入资源,同时不要去动中产阶层的奶酪。
2.税收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手段
刘尚希:从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整体来看,税收不是主要的。社会的再分配预期需要淡化,人人参与、人人努力、人人共享的初次分配预期需要强化。税收的作用不能否定,当前仍有发挥调节作用的空间,但不能当做重点,不能把税收作用估计过高。
李实: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税收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只是就现在的作用不大而言,以税收为主要的手段这个说法是不太准确的。收入分配分为初次分配、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税收处于收入分配的第二阶段,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确实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张*:虽说房产税、遗产税和资本利得税等等这些针对富人的税种对于任何公平社会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不过我觉得这些都还不是最根本的东西,不是说有这些税种就万事大吉了。实际上,我们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