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给孙子,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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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隔辈亲,很多老人都是看儿子不顺眼,看孙子怎么都好。有了孙子辈后,更能感觉到血脉的延续。在这种感情的驱动下,很多人不愿意把自己的财产给儿子女儿,但是愿意给孙子辈。可能依据大家的法律常识,都觉得要给孙子辈,就要写过遗嘱。那么,是不是只要有遗嘱就可以了呢?我们让案例说话。

案例

陈先生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第三代有一个孙子一个孙女和两个外孙。陈先生自己有一套住房,系其个人所有。因近年来房产升值,房子价值余万元。陈先生传统思想比较重,认为这个房子要传给自己 的孙子,随后自己做了一份公证遗嘱,遗嘱表明,陈先生名下 一套住房在其身故后由孙子陈小某继承。他的其他财产由四个子女平分。后陈先生去世。陈先生去世时陈小某在国外留学。半年后,陈小某趁假期回国,准备继承房产时发现无法继承。他的姑姑和叔叔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遗嘱给陈小某的这套房子。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虽然陈小某有公证遗嘱,但是诉争的这套房子由陈小某的两位姑姑、叔叔和他爸爸平均分割。是不是又触及到了大家的知识盲区?敲黑板,来,看重点。

问题一

孙子和儿子、女儿在继承中身份有何不同?

很简单,儿子、女儿是的法定继承人,而且是 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 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第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问题二

不是法定继承人会有啥影响?

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那么爷爷、奶奶辈遗嘱写给孙子辈的这些遗产实际上属于遗赠而不是遗嘱继承。

问题三

遗赠与继承有啥区别?

区别很大。因为接受遗赠人没有法定的继承人的身份,根据法律规定,接受遗赠的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上面案例中,陈小某知道了他爷爷把房子给他了,但是他在国外,就没有任何表示,过半年回来,在法律上视为他放弃了爷爷给他的房子。

相关法条

《民法典》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现在大家明白了吗?我们来巩固一下:孙子不是继承人,孙子接受遗赠要明示,明示在六十天内做出。当然了,除了以上要注意的法律规定,还要注意做出遗嘱时一定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定要符合法定的遗嘱形式。这些我们以后再来讲。本期就到这里,点赞收藏,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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