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经济实力的逐渐强盛,在老一辈人逝去的时候,时常会又一部分遗产留给家人;也有意外离世的情况,遗产继承为其家人留下一部分可供生活的资金……关于遗产的继承顺序大家并不陌生了,那么哪些财产能够作为遗产继承?哪些又不能?下面,文典律师就关于相关问题向大家做简要介绍,欢迎阅读!
能够被继承的财产有哪些?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其中,“公民的收入”一般是指公民的工资、奖金、存款及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及接受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从2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年金办法》中新增一项“企业年金”,这项规定意味着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关于公民可继承的遗产又多了一项!
不能被继承的财产有哪些?
遗产,作为一种财产,继承人可依法继承,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遗产都可以继承,以下是不能被继承的一些遗产。
1.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2.人身权不可继承;
3.抚恤金、生活补助费(这是国家或有关单位给被继承人家属的物质帮助);
4.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承包地、承包山林,以及承包的果园、鱼塘等;
5.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的财产。
,文典律师温馨提醒:遗产继承,在公民的意识中逐渐清晰。在向文典律师咨询的当事人中不乏因为遗产分割产生纠纷,闹得亲人之间很不愉快。在法治建设的大环境下,希望广大公民能够对可以分割的财产都能有多了解,并能够提前做好遗产公证,避免家人因财产分割问题把感情闹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