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分割爷爷遗产前去世,孩子该如何继承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父亲在分割爷爷遗产前去世,孩子该如何继承爷爷的遗产?答案正是转继承制度

九十岁的老甲有一天突发脑溢血去世了,老甲有一儿子乙和一女儿丙,乙和丙在商量老甲的丧礼该怎么办的时候,乙却在出门采购丧葬用品时,不幸因车祸去世了。老甲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但是乙和丙还没有来得及商讨遗产的分割方案。

乙的儿子丁找到姑姑丙,要求代替爸爸乙继承爷爷老甲的遗产,姑姑却提出了反对,认为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并不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内,所以丁没有资格继承老甲的遗产。于是,困惑的丁找到了律师,想要咨询自己该如何拿回那部分遗产。

律师对此做出了解答:丁的情况属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非常典型的转继承,丁完全可以代替爸爸乙继承那部分遗产。

所谓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新型的继承制度。

转继承一般要满足以下四个特征,用上文的案例来解释即为:一是继承人乙在被继承人老甲死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二是继承人乙未丧失或放弃继承权;三是死亡继承人乙的继承人丁继承死亡继承人乙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至于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具体为多少,则要根据《民法典》有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具体制度来判定。

过去的《继承法》并未规定转继承制度,然而,转继承在社会中经常发生,有时候也被司法实践所承认。面对如此困境,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为了尽可能覆盖人民群众的需要,规范遗产的继承,国家在制定《民法典》时才专门增加了转继承的制度。

笔者:柯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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