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遗产时,哪些继承人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近期有网友咨询分配遗产时,哪些继承人可以不分或者少分?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对该问题进行了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是惩罚性的不均等,针对的是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且被继承人又需要接受继承人的扶养,而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情况。这里的“不尽抚养义务”通常指尚未达到遗弃的程度。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是有法定的扶养权利义务的,如果被继承人生前需要继承人扶养,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但不尽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而不是“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允许继承人之间协商,对遗产作不均等的分配,这是协商型的不均等。这体现了继承人之间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精神。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不违背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各个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份额。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必须是继承人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任何人都不得使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让继承人作出少分或者不分遗产的意思表示。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其目的是保障继承人基本生活需要,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较多,平均分配也足以保障生活需要,则没必要予以照顾,平均分配即可,对此还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