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看来个人资产里最有价值的肯定就是他们的财产。而且孩子继承遗产时还因房产分配发生了矛盾。任何人都想拥有这套住房,无论是自己居住或是转手出售,它都可以为他们带来持久的利益。
所以只要他有机会继承他父母的财产,每个人都不愿意放弃。然而,如今财产继承“新规”已经到来!年开始,子女将“无权”再继承父母财产,事实果真如此吗?下面就一起来具体看看。
一、房产继承怎么这么抢?
大家都知道,这些年房地产行业在我国的发展不容乐观。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许多地区房价水平出现明显回落。但从总体上看,房屋价格仍居高不下,均价仍在每平方米1万元左右。买房对我们这些普通人而言,还是件比上天更艰难的事。
尽管许多人都能用按揭贷款购买住房,但是只要他们作出这一决策,他们将来将难以保证生活质量。不但每月得对还房贷担惊受怕还得被逼消费降级还得无时无刻不记得还房贷。
如果你能够从你父母处继承一套住房,你就没有买房的压力了。如果没有这种压力,即使月薪仅三四千块钱,你一样可以过上很快乐的生活。所以连亲兄弟姐妹在房产继承问题上也不让步。
最后多半是闹上了法庭,由公平、正义的法律给以终极判断。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这样的事闹上了法庭,法官就头痛。毕竟,在法律层面,继承人每个孩子都享有同等继承权。可房子就一套,究竟该分给谁?
二、从今年起所有房产继承纠纷都是如此处理
《民法典》具体规定认为,普通民众继承遗产特别是房产发生争议时,法律评判首先要依据被继承人意志。被继承人在世时留有遗嘱并产生法律效应的,法官将按照他的意志并根据遗嘱的内容采取行动。
从目前看,除手写纸质遗嘱外,录音,视频和电子打印遗嘱只要两个或更多见证人在现场,能够证明的确为当事人的遗嘱,则该遗嘱具有法律效应。如无遗嘱,法官则只能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按民法典规定和要求办理。
第一,无论男女老幼,只要双方有亲生子女,则统一有继承权,没有男先女后性别歧视现象。如双方亲生子女均已去世,只要继承人仍有继承人健在,则可采用隔代继承办法对双方遗产进行分配。
二是有关双方房产继承,若双方只拥有一套住房而有多个孩子,则谁能够证明其尽了最大赡养义务,则可以取得对该住房的最后继承权。但得到住房后,还要按相应市场价格对其他继承人进行赔偿,不允许其他兄弟姐妹遭殃。
法律生存的终极目标是维护公平和公正,有多少付出就有多少回报。根据这一原则来分配遗产,我想人们也不会有什么不同意见。但具体实施过程中也会受到现实因素影响而出现相应偏差。
毕竟评判标准很主观,大家都难以记录日常生活,工作人员难以核实。最佳方式仍是事先立下遗嘱以避免日后遗产分配之争议。然而,绝大多数普通家庭中的老年人并不具备这种意识,对于这一内容,相关部门也需加强宣传,使人们充分意识到提前立遗嘱是多么重要。
面对不断出现的社会新问题,国家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地修订与完善。从今年起,但凡涉及遗产继承问题的争议,均按民法典中新规定解决。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加强立遗嘱这事宣传。
结论
人们切不可认为立遗为不吉之事,有关部门只有在遗嘱存在的情况下,才能够较好地根据当事人意思安排遗产。既可以了却当事双方的意愿,也可以很好的规避大家庭内的纷争。一箭双雕岂不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