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对个人留给其继承人的财产征税,是一种最古老的税收形式。在一个财产由私人占有的社会里,国家保护个人的产权并监护它从一代向下一代的转让。其结果,国家永远要把财产的转让当成一个适当的征税对象。
遗产和赠予税
财产转让税可以采取几种不同的形式,它取决于何时实现这种转让以及怎样确定计税基础。联邦*府向死后转让财产的特许权征收产税,同时大多数州还对从死者接受财产的特许权征收继承税。一般情况下,这两项税收是按计数基础分级的前者根据全部遗产的规模,而后者根据遗产中个人所占份额的规模。通常继承税还按照继承者同死者的关系亲疏分级,对关系较近者税率较低。死亡课税的税负可以轻易地逃避掉,即依靠存活者之间(intervivos)的赠予方式转让资产来避税。据此,联邦遗产税同予税相配合,后者向赠送人征收。(每个州都有死亡课税即进产税和继承税,而只有七个州有赠予税。)在美国,产税和赠子税原本就是分立的税种,但这两种税率的设定和宽免的水平是由年通过,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税务改革法统一规定的。
财产转让税的作用在一个依赖私人推动经济增长的社会中,对死亡课税所持的观点极不相同。有些人认为这些税不利于刺激经济增长,降低了储,而且挖了整个经济制度的墙角。但就连这些人似乎也应到,死亡课税在激励作用方面产生的负效应还不如征收等额的所得税米得大。所得税降低了把勤劳和风险作为挣取收入手段的回报,而死亡课税只不过是在工作和积累的生命期结東后オ支付,而且那时对于个人的工作、储和投资决策都已失去了它原有的重要性。
死亡课税一直得到所有具有不同阶级地位的人的支持。它的最强有力的支持者之一就是安德鲁卡内基(AndrewCarnegie,大企业家兼富翁),他怀疑继承财产的合法性,并感到有人从道义上有责任把他们的幸运用于社会目的。在其著作财富的福音(GospelofWealth)中,他写道:“那些留给他儿子以万贯家财的父母,总的来说是扼杀了他儿子的聪明才智和能力,而且教唆他使其一生同他靠其它途径所能获取的相比,既无用而又分文不值。”他赞成提高遗产税额并且说:“在一切征税形式中只有这一项看上去最为明智。”按照卡内基的看法,一个有人的责任是“生活俭朴,恰如其分地给那些依靠他的人依合法愿望得到的东西,并在这样作以后,把所有属于他的岁入盈余直截了当地当作信托金来管理,按精打细算的作法…向公众提供 的福利。”产和,就像来自工作和投资的收入一样,是支付能カ的来源。
▲美金因此从理论上讲,它们应在被受取时作为应税所得。但是遺产和馈赠是同所得收入分开计税的,一方面因为产税先于所得税存在,一方面是因为如果把这些财产的转让,按累进的所得税率集中在受取的这一年征收,也不大公平。当然,同所得税率分级的这冲突可以用平均计算的办法来缓解,但是在美国这个国家里,对财产转移问题的探讨,从来没有被认其考虑过。(尽管年就征收这类所得税,但就连对所得的定义“靠赠和进产所获取的金和全部个人财产的价”都被认为是违的。)年,加大皇家税收委员会建议废除加拿大的进产税和赠予税,把馈赠和继承的进产包括到受取人的应税所得中去。虽然有许多税务安家支持这一转换税收的办法,加拿大*府并未听从这个委员会的建议,而且也没有哪个*府对此表示过任何兴趣。
对产和馈贈征税,除了社会、道义和经济意义以外,美国对财产转让的征税始终没有在提供财*收入方面起过重要作用,反倒在近年来降低到了不重要的地位。联邦*府在~年间仅为紧急需要而采用过继承税,在~年使用过遗产税现行的税是年通过。赠予税是在和两年首次征收,但在年オ通过为 性法。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所得税和消费税有明显增加,但是进产税和予税的税率及其宽免办法从到年始终保持不变,年形成结构性变化,降低了它在联邦财*收入中的重要性。到年,对产和赠予税的税率及宽免水平作了统一整,宽免水平提高了。年的立法再一次提高了一直在高的宽免限额,并把 税率从70%降低到50%。产税和赠予税在财*年度中,总计占预算收入的1.4%,年为1.7%,年为0.9%。
到年以前,进产税和赠予税将只占预算收入的0.5%。对遗产和赠予税为什么始终如此轻待,原因说不清楚。个可能的解释就是,靠税收来财富的分配平均化的思在英国不被接受。在某些国家中,各阶级经济地位趋于合理地稳定,在代代相承的过程中变动不大。在美国,一定经济地位阶级中的成员是流动的。美国的普通家庭始终渴望改其经济和社会地位,而对一个靠辛苦劳动和克勤克俭富裕起来的家庭来说,遗产和贈予税被误认作额外负担。
▲美金网络选照再进一步说,很多老百姓不认为财产转让税是公平的。即使今天以相对较低的遗产税率加在百万美元之巨的进产上,反对者之众多也出人意外。这可能是因为资产转让税基数所包括的某些具体内容,比公众认为适合作课税对象的项目要广泛。家庭住宅、家用小汽车,E种债券、银行储以及类似的财产被人们认为不适合作计税项目。公众一般并不知道进产税基数的主要部分是由股票、银行债券和不动产组成的,而从进产税数中因宽免而除外的财产,充其量不过是进产中极小的一部分遗产和赠予税的特征。
遗产及赠予税的计算方法,效法由所得税所建立起的那种模式。申报财产转让的总量,减去应有的扣除,对余下部分使用分级税率,但这里面又有许多繁复的变化。
▲美国自由女神标志产税
遗产毛值由死者去世时所拥有的全部财产组成,包括股票、债券、不动产、抵抑契据以及多种其它可依法确认为属于死者所有的财产(这些财产或按其死亡之日,或按某一选定的日期评估,通常是六个月以后,由遗啊执行人选定)。遗产毛值还包括年12月31日以后接受的馈赠,死者拥有的保险,以及由死者所设立的,在死者生前可由他撤消以至修改的任何倌托财产的价值。允许扣除的费用是丧费,安排遗产的费用、务、法律事务费用、慈善进产以及转让给配偶的财产。对大多数配偶间的财产转让,婚姻扣除的申请没有限制。
统一的遭产和予税率,起点为 个计税转让额10,美元的18%,并且在计税转让额总值超过2,5后提高到50%。对已付的各项赠予税和州死亡课税所允许的抵免,可高达按年联邦税率表征收额的80%。此外,作为对宽免的替代,在据官方税率表算出的计征税额中,把抵免加以扣除。年开始,对进产和赠予这两种目的税的抵免一一称为统一抵免(UnifiedCredit)为,美元。这项抵免相当于向价值为60,或以下的遗产提供了全额免税。因使用这项抵免而非宽免的结果,在宽免限额水平以下产和赠予税率实际上是零,而在这一水平上时税率为37%。
举例来说,假定一个生前未作出可计税馈赠的结过婚的男子,死于年,拥有2,美元证券,并把其中一半赠给妻子,另一半给他的孩子。还假定他为了安排这些遗产花费了50,美元,在他过世时债务为50,美元。如果死者是单身或是没有留任何遗产给他的配偶,则净遗产就是1,9美元。但婚姻扣除可使这份净产减到,美元。对这应税的,00美元按税率将产生抵免前的税额,美元。然后,两项抵免可予以扣除:统一抵免作为宽免替代,再就是州死亡课税抵免。在此情况下,前者是,美元,后者是30,美元。这样,对联邦*府的净纳税额为,美元(,00减去,再减去30,)。如果死者在年以后作过任何应计税的馈赠,则这份赠出的财产值将进入计算遗产税的总值,而已付过的任何赠予税都允许抵免。
予税是以非常相似的方法来计算的,不同之处在于,宽免规定更为复杂,而且核计基数是年以后所作的所有馈赠。这项税计征时,对任何特定年份都由该年所作馈赠形成的附加税。一抵免首先用来冲抵加在馈赠上的税余下部分则用来抵对同一人征收的遗产税。在这项同产税抵免相同的抵免之外,对每一个受取赠予者还允许有一项每年10,00美元不予计列馈赠额度。同进产税的情况相同,配偶双方相互的馈赠不是计征对象。对结婚的人,赠给第三者的馈赠可计算为夫妻各占一半虽然赠予税率和遗产税率相同,但赠予税实际上要低一些,因为向*府交付税金的财产(死前三年内因馈赠所付的税除外)要从赠予税计税基础中排除。
但不从进产税计税基础中排除。假定一对婚姻配偶有财产2,美元,决定把他们的财产分赠给两个孩子,自7年开始,用10年时间逐年顺序赠完。法律准许配偶各方给每个孩子每年10,美元的不予计列额度。对每个孩子的年度不予计列总额为20,美元,对两孩子10年的不予计列总额就是,美元。下来为配偶各方用来作附加馈赠和赠予税的是,美元,其中的,美元可分作馈赠,而剩下的54,美元则用以付赠予税。反之,如果相同的总额(包括付掉的赠予税)被一直保持到死后再转让,则配偶各方的遗产就要付,的遗产税。这种通过馈赠而转移的手法,将会使每方配偶少交98,美元的进产税,相当于65%。
▲美国超市税基
在美国,只对私人所拥有财产的很小一部分征收遗产和赠予税。对那些死于5年的人,只有2%的遗产是进产和赠予税的征收对象。而且这个百分比以后会更低,因为年所作增加宽免领的规定将要全部起作用。5年产税申报表总数为67,件其中30,件是应纳税的。在税务申报中所报告的毛遗产价值为亿美元。宽免和扣除把这个总额降低了大约30%,剩下的产税基础为亿美元。抵免以后遗产税为50亿美元,或者说是计税基础的20%。有37%的应税申报所报出的遗产总额低于50万美元,但是这个数额只占抵免后税额的4%。
另ー方面,申报额为50万美元及以上者,算下来占了全部税额的36%,占应税申报数量的%,抵免后的征税比率范田是,从低于50万毛遗产时应税遗产的5%,到毛遗产额达到一万美元及以上时的40%。年申报的馈赠(编制赠予税数据汇总表的 一年)总额达40亿美元,其中24亿是由29,份应税申报表报出的。应税馈赠总额为14亿5千5百万美元,而纳赠予税总额为4亿1千3百万美元,或者说是应税申报表报出额的7%,应税馈赠总额的28%。
▲网上购物结构问题
因为财产的转移可采取多种形式,对遗产和馈贈的征税有著特殊的复杂性。多遗产和予税的结构性质都各有不同的影响,它取决于何时和怎样对财产进行处理。这种悬殊的差别很难说是公正的,因为很多人一出于个人和经营的原因,或是由于早亡一一没能使自己获得机会来把他们的遗产税减到 水平。因为财产可用各种不同的方式转让,很难设计出一种可以适用于所有情况的解决办法。
其主要问题是:
(1)夫妻间的转让处理;
(2)遗产和予两种税不完善的统一;
(3)信托手段为一代或几代人避税;
(4)为一代或几代人避税而直接转让;
(5)慈善捐;
(6)小型企业及农户的财产转让等。
▲金币夫妻间的转让
婚姻配偶间的相互转让确实是个棘手问题,因为要根据他们的财产究竟是其中一个人的遗产,还是属于两个人的,就很难决定他们该不该纳税。由于遗产和赠予税是对财产转让征收的,法定的所有权概念就对确定应付税额起重要作用。在这个題上,区分共有和非共有财产一直是个严重因难。共有和非共有财产在共有财产制度中,全部既得财产在婚姻期间由丈夫和妻子所共有(除由接受馈赠和继承所得的财产),相等地分属于每个配偶,有八个州实行这种制度。究竟所得收入是从婚前财产得来,还是在婚姻期间靠馈和继承所得,是属于相对等的配偶双方,还是属于原先的所有者或接受人自己,在实行共有财产制的州中对此规定也不尽相同。在通行非共有财产的州里,配偶各方对他或她即使在婚后但靠各自挣取所获、或继承所得的既得或累积起来的全部财产,仍保持所有权。
年以前,联邦遗产和赠予税承认共有财产制度当偶之一去世征收遗产税时,只有半数的共有财产计税,而且第三方的馈赠也被认为是各方承担一半来进行处理。在承认共有财产原则的州,由配额之一积累下来的全部财产总额,要算作对他或她的应税额。为使分属于实行共有财产及非共有财产的州的居民的造产及赠予税均等,年的税收法(TheRevenueAct)把某配偶过去所挣得的共有财产当成应税财产。其结果,这项年的法律对共有财产的处理方法就如同把它当成非共有财产样。
婚烟扣除年的税收法,试图用相向移动的方法来实现均等公平。依照把收入按所得税分割的思路,共有财产的转让在年以前的法规中,被定为应当纳税,同时为了非共有财产的转让,允许把转让给仍在世的配偶的财产额予以扣除,最多时可达一宗遗产总数的一半。在配偶一方把非共有财产作为馈赠送给另一方的情况下,只对这项馈赠的一半计税。如按同样办法,对第三方的馈赠可当作每方只赠送了一半来处理。年的法规把婚烟扣除提高到配偶之间财产转让额的%,并继鉄保留了对第三方赠予时在配偶之间对半分的办法。
▲税收这项婚烟扣除最初只允许用于直接把财产转让给配偶。把有限定期的存款的利息转给配偶不能被扣除(例如,配偶一方受取从一项转让给孩子的产所得的利息作为生活来源时,不能扣除)。为了允许在产安排计划上有一定灵活性,并简化配间财产转让所使用的规则,年的法规把婚烟扣除范延到符合一定条件的定期存款利息。这类财产,配偶是用它的利息作为生活费,但是遗赠人作出了不可改变的决定将把这些则产在配偶死后转让给第三方。
这项婚烟扣除大大增加了结婚者可免税转让的财产总。对每项进产有60万美元的宽免,而对一对婚配偶总计就有万美元,给先死去的配偶把遗产的一半让給第三者提供了免税。馈赠分割的规定也相当把年度的不予计列从一万提高到两万美元,这就为作出饿赠而进一步提高了对转让税的宽免。当受取者去世,或是他又作出馈赠时,配偶间的转让就成为征税对象,但通过运用婚烟扣除的条文规定,这对夫妇交税总额无论如何能大大减少。
在进的税率之下,遗产对半分时所交納的税收总,比把它分为一大块加一小块时要少。例如,有一份值为万美元的进产成为应税对象(在州抵免之前),8年及以后,税额为2,,,如果这项产的一半留给了活着的配偶,税收就减成,。如果配偶留下的那万美元后来又付了全税,后税也是,,则原来万美元进产总税额是1,,美元,既延期付税,又少交了,,或者说少交了20%。
丈夫和妻子转让的合过夫间财产转让的全额宽免,把夫妻还是看成为简单的统一体,一对夫妇付税总额取决于其中ー人向另一入及第三方转让的总。为了实现婚姻配偶双方平等,计算进产税时就必须累积合并的产。最初合并遗产税的分期交纳办法是,先向配偶中的死者征集,剩下的部分(按累积进产的基数估算)再向第二个死者征集。这一方案吸引人之处在于它将使居住在各州的婚姻配偶税负平等,而不论他们在产存留过程中的排序如何。
▲消费税结语:
但是,当丈夫或妻子的财产是各自继承或积下来的时候,产的累积也可能会产生一种不平等的结果。例如,一个女人嫁给一个有钱的男人,时间相对不长,尽管由她所有的那部分财产总量很小却可能被施以 的产税率。如果在累积计算时,认为妻子(在生前或死后)所转让的财产数量就等于原来从丈夫那里所获得的数量,就会遇到这关问题。为避免这种追溯上的困难,可以把累积计算妻子转让的总量限制为不超过从文夫处接受的财产总量。但这种折衷办法,又无法把配偶间相互转让以后财产量的增加计算进去。遗产的累积合计还需要解决一些错综复杂的问题,它们涉及到对婚前所作馈赠和对寡妇或再次结婚的离婚者如何征税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