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对遗产法的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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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网友有在议论,都有意见,认为现行《遗产法》不公正,不符合老百姓生活的实际情况,我也有同感,我个人也觉得这部法律脱离了老百姓的真实生活。

自古就有父母千辛万苦攒钱、买房屋、购置田地等等都是为了自己的儿女,没听说过自己在外拼死拼活挣的财产还得和别人分享,相信绝大部分中国人都 这个事实,就凭这一点法律已经脱离了实际。

《遗产法》规定 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这无可非议,完全正确。丈夫(妻子)死后遗产留给父母一份也是合情合理,没什么可说的,这是作为子女应该做的,但是这笔留给父母的遗产却被当成父母的财产继承下去,让其它兄弟姐妹继承,这实在让人觉得头大,在 继承人还没有过世的情况下就不应该由第二继承人继承。虽然法律规定可以当作是父母的遗产给第二继承人继承,但是这不符合中国人的心里,也不符合中国的国情。这部分留给父母的遗产应该看作是儿子已经过世,不能孝敬父母了,是给父母的养老送终的钱(和其它兄弟姐妹一起分担父母的赡养、父母生后事),如果钱不够就由其它兄弟姐妹多出一点,孝敬父母其它兄弟姐妹也是责无旁贷。父母送终之后这笔钱如果还有多的,就应该由死者的子女继承,没有子女的才可以由第二继承人继承(妻子已经拿了死者一半财产权,这个不应该分)。

如果死者的财产经父母手由第二继承人继承,现在对这部法律知道的人还不算太多,如果以后知道的人多了那谁还买房。老婆(老公)拿着一半的财产走了,留给父母的遗产也被其它兄弟继承了,自己的孩子只留下了少量的遗产,那自己背着一身债务买的房子还值得吗?自己辛苦一生为了什么?父母把 一切都留给孩子成了一句空话。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父母的债务,这个有点麻烦。法律规定放弃遗产继承就可以放弃债务,如果债务的数额高于遗产很多,那第二继承人肯定都放弃遗产继承,毕竟谁也不是傻子,那债务就背在儿女身上了。当然儿女也可以放弃遗产继承,但是债主会同意吗?自古道: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债主不会因为就这样损失了自己的利益(如果你是债主也不会就这样放弃自己的财产,尤其是高额的财产),如果再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或者流血冲突的话,那后果可想而知。所以我个人觉得父母的债务不因和继承发生关系,应该由死者留给父母的养老送终钱支出和其它兄弟姐妹一起负担,毕竟他们(她们)几个也是子女,这个债务必须承担,如果养老送终的钱不够支付,就应该由其它兄弟姐妹多摊一点,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要想自己家的遗产不被别人继承 的办法是父母写遗书,直接赠遗,但最难的事情是怎么劝说父母写遗书,怎么开这个口?有的父母很开明,只要稍微一提就知道该怎么干了,但这毕竟是少数。有很多父母特别是农村的,思想很顽固,真不知道怎么说这件事,你要一提他们 个反应就是你这个不肖子咒我死呢,我离死还早着呢,气死我了,于是乎一个大嘴巴子直接乎过来了。稍微好一点的父母:以后再说吧,我死了以后这些都是你的,急什么。由于中国几千年的传统,这些词是很忌诲的,都不好提。

注:到银行提取父母生前留下的钱财,银行不能过分要求出示死亡证明。有的父母已经去世几十年了,死亡证明都不知道到哪里去了。这种情况一般只需要村里证明父母已经死亡,当地派出所查一下户籍,确认人已死亡,盖章就可以解决了。银行一定要拿死亡证明或者本人亲自到场那就是别有用心,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本人文笔功底较差,可能有些说的不是很清楚,望大家见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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